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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生涯(六)
2018-12-06 10:44:00  来源:检察日报

  以史学的严谨、文学的笔触,记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卸任副检察长的工作生涯,再现了他们对检察事业殚精竭虑的人生境界。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检察脊梁,人生楷模”。读懂他们,从某种意义上,就读懂了共和国的检察史……

  6月11日午饭后,陈独秀匆匆忙忙出门,直奔新世界游艺场而去,他丝毫没有想到会有什么危险,口袋里蓝公武给他的信也没有放下。

  在新世界顶部露天平台,两名巡官发现陈独秀形迹可疑,一边一个扭住陈独秀的左膀右臂。一名巡官从陈独秀身上搜出一筒传单和一封蓝公武给陈独秀的信。

  6月13日,北京《晨报》、《北京日报》刊出了陈独秀被捕的简短消息。由蓝公武任主笔的《国民公报》发表文章说:“近日外界发布之市民宣言传单,政府疑为陈氏所发;再则曰:政府认为此次学生风潮发难于北京大学,皆陈君鼓吹新思想所致,故有拘捕之举。”言下之意:一是传单不一定是陈独秀所撰;二是捕陈乃针对北京大学。又把警方的拘捕行动描写成有军警数百人,荷枪实弹包围陈宅。并针对陈独秀被捕一事加按语说:“陈君为新思想界负有盛名主人,故最遭各方面之忌然。邃于学问、淡于名利如陈君者,尚不免遭此辱,则社会上知名人士,恐人人自危矣!”用这种夸张的笔法,激起民愤,引起各方关注。上海的《民国日报》全文刊出《北京市民宣言》,并发表时评《北京军警逮捕陈独秀黑暗势力之猖獗》。京师警察厅对此十分恼火,《国民公报》受到严厉警告。

  (五)与胡适的“问题与主义”之争

  陈独秀被捕不久,胡适就在《每周评论》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趁机挑起了“问题与主义”的争论。蓝公武立即以“知非”的笔名在《国民公报》上发表了他的长篇文章《问题与主义》,对胡适开了第一炮。他很恰当地把主义比做航海的罗盘和灯塔,说有了主义,才能指出人类前进的大方向。

  当时李大钊也在《每周评论》第35号上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参与论战。不过,胡适、蓝公武、李大钊之间的争论是在心平气和互相尊重的氛围中进行的,是朋友之间的探讨,而非针锋相对的相互攻击。胡适对蓝公武的批评曾表示虚心接受。《国民公报》因坚决支持学生运动,在1919年10月被查封。社长蓝公武事前得到消息,逃往上海避难。

  《国民公报》被封以后,蓝公武以《晨报》董事,《时事新报》、《改造》和《中华书局》杂志撰述员的身份撰写文章,继续以文笔书写他对社会的影响力。五四运动高潮中有这样一个插曲,可以看出蓝公武和他主办的《国民公报》的历史作用:北大校长蔡元培支持学生爱国运动,积极营救被捕学生而受到迫害。他在出走留下的字条上,有“杀君马者道旁儿”的语句。这个“道旁儿”指的是谁?时人和史家有各种猜测,成为历史之谜。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道旁儿”是指蓝公武和他的《国民公报》。(据蓝公武的长子蓝铁年回忆,他不止一次地听胡适、傅斯年等人说过,“道旁儿就是你爸爸”。)历史的事实说明,蓝公武和他的《国民公报》不仅是站在“道旁”的鼓动者,还是五四群众运动的积极参加者。

  三、当议员与制宪法

  1913年,经袁世凯过问,蓝公武以进步党代表身份当选为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员,是当时最年轻的议员,从此蓝公武开始步入政坛。1917年任临时参议院议员,1918年8月12日,任安福国会(新国会)众议院议员,1922年恢复旧国会时,仍被选为参议院议员,可见民国初年蓝公武在政坛上何等活跃。

  1923年10月10日曹锟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期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正式的宪法。

  在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和1923年曹锟宪法的制定过程中,蓝公武都表现得特别活跃。

  1913年7月初,参众两院分别选出30名议员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蓝公武以进步党籍当选。10月10日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后,以“增修约法”为名,向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约法、国会发难。国民党和进步党的一些议员看到袁世凯咄咄逼人的咨文,深感局势严重,制宪工作前途未卜。为了表示制宪的决心,已脱离国民党的国会议员沈钧儒等和进步党的部分国会议员蓝公武等联合起来于10月18日组成民宪党。该党以“保障共和,拥护宪政”为宣旨,力图贯彻民主精神,竭力维护民主国体。民宪党在国会中与国民党议员采取一致立场,进行合法议会斗争,国民党与民宪党携手与袁世凯斗争的结果,是加快了袁氏摧毁国民党和国会的步伐。

  由于制宪主体参与贿选,历史上大多将这部宪法称为“曹氏宪法”或“贿选宪法”。贿选时除了林长民南下、刘以芬等少数几人不投票之外,宪法研究会的主要分子蒲伯英、蓝公武、李文熙、籍忠寅、熊正瑗、杜成熔等人都参加了贿选(后来,蓝公武对这一段经历引以为憾),大纲中所体现的制宪理想被鼓吹的人所抛弃。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晏向华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