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学的严谨、文学的笔触,记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卸任副检察长的工作生涯,再现了他们对检察事业殚精竭虑的人生境界。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检察脊梁,人生楷模”。读懂他们,从某种意义上,就读懂了共和国的检察史……
(三)主张对连杀两人的贪污分子处以极刑
1952年,处理王剑朋杀人一案时,蓝公武疾恶如仇,严格执法。王原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企业局局长,在“三反”运动中有人揭发他贪污挥霍国家财产、生活作风腐化等问题。在被看管期间,他掐死一名看管人员,并枪杀检举人李春林,被判处死刑。广州市人民检察署认为王剑朋十几岁参军,为革命出生入死,一再坚持要从轻处置。蓝公武对此非常气愤。他认为王的罪行恶劣,连杀两人,必须依法惩处,杀人偿命,不能把功劳作为枉法的借口。
为这事,他连着好几天寝食不安,亲自写信给毛主席:广州市人民检察署对于王剑朋杀人一案所呈各节,其观点极为错误,王犯在“三反”运动中,连杀两人,处以极刑极为正确,且业经中央批准,检署更不能毫无理由提出异议。我署除批驳广州市人民检察署之意见外,特将该署所呈各节及我署批驳该署之意见呈阅。乞予核示!
一个月后,罗瑞卿传达了毛主席的
意见:主席嘱我转告你,同意你对王剑朋杀人案维持原判的意见,对王处以极刑立即执行。
此后,蓝公武又亲自写信给中南分署,严厉批评了广州市人民检察署,并催问该案的执行结果。
(四)少年时代好友张东荪被控泄露国家机密主动回避
蓝公武少年时代的好友张东荪,在抗美援朝期间被控泄露国家机密,触犯了国法。在今天看来,这起案件还存有多重迷雾。一说他坚持认为中国要想发展就不能和美国交恶,因而联系美国特务王志奇(王正伯)让其游说美国不要对中国开打,为表示自己的分量向其透露了政协名单,实为书生谋国直堪笑,好心办坏事;一说他透露了我国的国家预算,将抗美援朝的日子透露给了美国;甚至还有一说他有与美国联络的电台。在考虑是否将张东荪逮捕法办时,张东荪通过别人请求蓝公武替他说情,毛泽东也征求蓝公武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他说:“张东荪是我的朋友,对他的处理问题,我应当回避。”他没有替张东荪说一句话。此后,两人至死再没见面。
(五)依法处理进京城后的“黄克功”
驻北京解放军中一名师级干部,进城以后思想腐化,喜新厌旧,开枪打死了自己的妻子。警卫员发现此事,要揭发他的罪行,也被他开枪打死。一些干部认为这个师级干部从红军小鬼到三大战役,身经百战,军功卓著,虽然罪行严重,但应考虑他的历史贡献,从宽处理。而蓝公武和另一些同志认为此案情节十分恶劣,军功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应该依法处理,判处死刑。双方争执不下,呈报毛泽东评断,毛泽东亲批:“照蓝公武等同志的意见处理”。这起案件和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轰动一时的黄克功为了逼婚枪杀女学生刘茜事件非常相似,蓝公武依法处理该起案件,表明我们司法机关继承了我党优良的秉公司法的传统。
(六)弥留之际提出入党要求
1953年4月16日,蓝公武因高血压引起脑血栓,左侧瘫痪。自此病魔把他同外界完全隔绝,直到1957年9月9日逝世。由于不能担任具体工作。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免去了蓝公武的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的职务,他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此后,他还是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
蓝英年:
1957年12月16日《北京日报》发表了《死后被追认为共产党员的蓝公武同志》的长文,文章写道:“9月9日下午蓝公武同志病情严重,在这垂危的时刻里,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苏同志探望他来了。蓝公武同志好像要说什么,又说不出来,脸上表露出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这时,站在他身边的女婿根据他过去一再提出入党要求的表示和近几天来言谈中反复提到的入党问题,向他说:‘你是不是说,请求党考虑吸收你做一个共产党员?’他微微地点了点头,嘴唇就不再颤动了。晚上8点,敬爱的蓝公武同志与世长辞了。”
9月12日,党和国家在中山公园中山堂举行公祭蓝公武大会,刘少奇等10名党和国家领导人主祭,董必武致悼词,高度评价了蓝公武的历史贡献,并代表中共中央宣布追认蓝公武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这次最高规格的追悼会是在反右高潮中举行的,表明党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对进步的、拥护党和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极为尊重,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则坚决打击。此时批判我的会刚开完不久,正是划右派的关键时刻。我未被划右派是先父在冥冥中保护了我。
蓝公武遗体安葬于八宝山革命公墓,董必武为蓝公武写了长篇的墓前碑文,并为其墓碑题字。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晏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