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史学的严谨、文学的笔触,记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卸任副检察长的工作生涯,再现了他们对检察事业殚精竭虑的人生境界。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检察脊梁,人生楷模”。读懂他们,从某种意义上,就读懂了共和国的检察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刚一结束,蓝公武就开始写《欧战后之和平会议》的专论,从1918年10月到1919年1月,连续发表了59篇论文。这些论文对巴黎和会的各种问题作了系统考察和评论;对中国应在和会中提出废除“二十一条”和收回山东主权问题作了全面论述;对中国的险恶处境发出了严重警告。
从1919年1月16日起,蓝公武又为《国民公报》写了“社说”《民众政治真解》十篇。他明确宣布“吾主张民众政治”,公开支持群众的示威运动,说它“是警觉社会良心的晨钟暮鼓,促进改革的动力”。这一系列文章即是毛泽东30年后给蓝公武信中所说的在《晨报》及《国民公报》上的“崇论宏议”。
(二)支持“五四运动”
1919年5月2日,《国民公报》和北京《晨报》同时发表林长民《外交警报敬告国民》一文,使公众了解到了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失败。林长民为大总统顾问、外交委员会委员,他出面证实了巴黎和会外交已经失败,从而激发了北京学生极大的义愤,导致了5月3日晚间在北京大学的集会和5月4日的游行示威。5月4日,星期日,北京李大钊、高君宇、邓中夏、张国焘等3000多人上街游行,学生火烧曹汝霖住宅、痛打章宗祥。应当说,《国民公报》和北京《晨报》发表的林长民的文章无异于点燃了五四学生示威运动的导火索。
迫于压力,政府于5月7日上午释放了全部被捕学生。北大校长蔡元培和该校全体学生在北大红楼前迎接被捕同学返校。北京高师被捕学生返校情景更为热烈,学生刚到校门口,就被欢迎的同学和邻近的居民围住,他们一下车,就给戴上大红花,把他们一个个抬起来,高高举起。
“五四运动”期间,《国民公报》每天的报道中心都是这场爱国运动。它不断地发表评论,为学生的爱国行为叫好,抨击北京当局的镇压行为。蓝公武和报社成员还时常到街头为讲演学生送饭送水。北京警察奉命驱赶和逮捕讲演学生,国民公报社的人员就在街角搭起席棚,外面写上“女厕”,实际上是为学生提供躲避警察的场所。“六三”以后,大批学生被警察拘禁起来,蓝公武同报社人员打起写有“国民公报”的灯笼,抬着食品,大张旗鼓前去探望,极大地鼓舞了学生的革命斗志,壮大了群众运动的声势。
(三)声援学生行动
就在大家为学生齐声喝彩的时候,正在北大任教的梁漱溟,给众人泼了一盆冷水,可谓万人诺诺,一士谔谔。
梁漱溟在报上发表了文章《论学生事件》。他说:“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于他。绝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我们民众的举动,就犯法也可以使得。”因此,他说:“我愿意学生事件付法庭办理,愿意检厅去提起公诉,学生去遵判服罪。”
梁漱溟反对以“国民公意”或事物本身的正义性为借口,走上背离法治、任意采用非法手段的道路。让“五四”痛打“卖国贼”的学生接受法庭的审判,在当时被人们视为冒天下大不韪的迂腐之见,反对梁漱溟的意见很快占了上风。
《国民公报》社长蓝公武发表《评梁漱溟君之学生事件论》一文,认为群众的正义行动可以侵犯个人自由。文章说:“梁君说无论什么人,有他的自由,不许他人侵犯,这话本来极是。可是侵犯人的,要是出于群众的行动,那就不能有这样的说法了。法国在欧战初起的时候有个极有名的社会党领袖,因为主张平和,被群众打死,后来并没有发生法律上的问题。这种事情实例不知有多少。”
(四)在陈独秀被捕后大造舆论
5月15日,李大钊将《新青年》6卷5号办成“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号”,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公开把运动引向社会主义。6月8日,陈独秀在《每周评论》上发表《研究室与监狱》,认为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并表明他已做好走出研究室进监狱的准备。6月9日,陈独秀和李大钊讨论认为,群众运动正澎湃向前发展,要趁热打铁,再烧一把火。他们决定起草《北京市民宣言》,向政府提出最后要求,倘政府不接受,“我等学生、商人、劳工、军人等,唯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由胡适翻译成英文,印刷成传单,陈独秀准备亲自上街散发。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晏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