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1件100人,同比分别上升9.2%和7.5%。批准和决定逮捕53件67人,同比分别上升47.2%和67.5%。不批准和不予逮捕18件33人,同比分别下降37.9%和37.7%。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7件529人,同比分别下降2.2%和6%。审结处理366件452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14.6%。审查起诉282件356人,同比分别下降4.4%和7.8%。不起诉81件92人,同比分别下降17.3%和33.3%。
案件主要罪名有:危险驾驶202件203人,盗窃56件69人,诈骗罪19件30人,交通肇事罪17件17人。(以上数据来源于办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