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34人,同比分别下降48%和50%。批准和决定逮捕22件25人,同比分别下降21.4%和21.9%。不批准和不予逮捕4件9人,同比分别下降80%和73.5%。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0件282人,同比分别下降13.6%和13.8%。审结处理157件184人,同比分别下降16.9%和19.7%。审查起诉129件149人,同比分别下降23.2%和27.3%。不起诉27件34人,同比分别上升42.1%和54.5%。
案件主要罪名有:危险驾驶117件118人,盗窃23件31人,交通肇事罪11件11人,诈骗罪8件17人。(以上数据来源于办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