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件27人,同比分别下降12.5%和22.9%。批准和决定逮捕16件17人,同比分别上升14.3%和持平。不批准和不予逮捕4件6人,同比分别下降60%和上升66.7%。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4件154人,同比分别上升97.1%和41.3%。审结处理91件94人,同比分别上升71.7%和46.9%。审查起诉80件82人,同比分别上升73.9%和上升43.9%。不起诉10件11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57.1%。
案件主要罪名有:危险驾驶92件92人,盗窃11件12人,交通肇事罪9件9人,诈骗罪5件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