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件75人,同比分别下降1.8%和2.6%。批准和决定逮捕42件49人,同比分别上升27.3%和32.4%。不批准和不予逮捕13件25人,同比分别下降43.5%和35.9%。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1件378人,同比分别下降8.8%和15.1%。审结处理244件279人,同比分别下降13.8%和14.9%。审查起诉192件218人,同比分别下降16.9%和19.9%。不起诉51件60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11.1%。
案件主要罪名有:危险驾驶162件163人,盗窃43件54人,交通肇事罪15件15人,诈骗罪11件19人。(以上数据来源于办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