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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普法教育听得懂”
2019-08-19 11:21:00  来源:检察日报

  “真没想到,种些罂粟苗也能构成犯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样的普法教育听得懂。通过旁听今天的庭审,我们很受教育,学法懂法太重要了。”近日,在河南省鄢陵县南坞镇刘贾村村委会,一场庭审正在进行,现场一位村民感慨地说。

  当日开庭审理的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2018年10月的一天,村民金某在一饭店吃饭时,发现两颗罂粟果实,随手拿走后,将里面的种子撒在自家西侧的地里,打算长成幼苗当菜吃。

  今年3月6日,鄢陵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发现金某种植的疑似毒品原植物。经鉴定,样品株与罂粟苗相似度极高,可以认定为毒品原植物。民警对罂粟苗进行了铲除,经现场清算,共计816株。

  今年7月23日,鄢陵县检察院以金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的发生是由于金某对毒品认识不足而引发,具有较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取得最大的普法宣传效果,经与法院商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金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并出示了金某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证据,金某及指定辩护律师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结合案情,向被告人、旁听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阐述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构成、危害后果以及国家严禁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政策。

  经过公诉人的释法说理,金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以后坚决不种了,更要给亲戚朋友宣传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对金某作出了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1000元的判决。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红星 梁亚丽)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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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