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厉惩处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2月9日,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联合会签出台《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办案协作机制》(下称《机制》),确定案件种类、案件协助、案件会商、提前介入、风险评估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确保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最高检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尽快建立防疫期间办案工作机制落实落细落地。
该院依据机制,成立了涉疫情犯罪专业办案组,集中力量优先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司法保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逃避、阻碍疫情防控、制售假冒伪劣防控医疗器材等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