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尺讲台走上庄严的国家公诉席,转眼已经13年。
从第一次穿上蓝色检察制服的兴奋,到第一次宣读起诉书时的忐忑;从白天提讯室的讯问,到夜晚办公室的灯光……13年的从检路上,有汗水,也有鲜花。
他时刻不忘初心和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用一言一行践行“做一名人民满意检察官”的庄严承诺。
他就是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徐海涛。
在第十八次江苏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他以突出的业绩和超高的“人气”,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
惩恶扬善,敢于亮剑的“担当者”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不能向非正义低头。”从加入检察队伍的那一刻起,这句话就成为徐海涛的座右铭。
分配岗位时,徐海涛主动要求到打击犯罪的一线——刑检部门工作,至今已参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在此期间,因戳穿犯罪嫌疑人的谎言,他多次遭到犯罪嫌疑人威胁。
2013年9月,徐海涛承办一起“飞车抢夺案”。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劣迹累累,曾驾驶摩托车流窜我市、淮安、盐城等地作案,而且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被抓获归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并公然叫嚣“有证据你们就办,让我们交代就别指望了”,甚至说:“某地某办案人员被气得中止讯问,对我们无可奈何。”
为了打击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徐海涛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取沿途监控视频、开展技术比对,通过种种蛛丝马迹发现线索、确定证据。
“你等着,咱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别忘了,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看到检察机关掌握了全部犯罪事实,两名犯罪嫌疑人顿时慌了起来,接连发出威胁和恐吓。
但是,徐海涛毫不畏惧,果断作出逮捕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但徐海涛说,既然选择了刑检岗位,就做好了承担一切风险的准备,敢于向罪恶亮剑,体现的是检察官的担当和责任。
2016年年底,徐海涛走上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岗位。他把具有担当精神作为对部门人员的基本职业要求,推动形成“敢亮剑、勇担当”的良好氛围。
细致入微,穷根究底的“监督者”
“办理刑事案件,关系着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因此,每一个细枝末节都值得关注,每一点蛛丝马迹都值得深究。”徐海涛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2017年3月,徐海涛办理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案。该案嫌疑人仲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将租赁的轿车用于抵押借款,所得款项用于消费和偿还个人债务。
“从法律层面考虑,仲某等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且,仲某等人均表示认罪服法。”徐海涛说,刚接手时,他也认为该案案情明了,应该可以快速结案。但是,仲某的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讯问期间,仲某后悔地说:“本来想等上海那边的执行款到账后就能还款赎车,结果执行款还没到,车主就报警了。”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徐海涛迅速调取仲某的通话记录、银行账户明细,在核实情况属实的基础上,结合车主报警后仲某等人积极筹款赎回车辆的客观事实,认为仲某等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无法认定。据此,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虽然这是一起小案件,但体现出徐海涛办案不放过任何细微之处的认真态度。同时,类似的小案“反转”,也让他对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职能有了更多思考,从而总结提炼出以“侦查机关怠于补充侦查案件、瑕疵或非法证据审查”为重点,以“制度规范、能力养成”为突破口,坚持与技术部门、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案外力量“四联动”的“二二四”自行侦查工作机制。该工作机制相继被市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并获评宿迁政法工作机制创新奖。
守正有为,善用资源的“探索者”
“检察官掌握着第一手案件资料,应该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反哺社会实践。”办理每一起案件,徐海涛都这样提醒自己。
2016年以来,徐海涛和他的办案团队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畜禽交易市场犯罪高发、物业管理公司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和沭阳县委、县政府发出(报送)检察建议、情况反映材料10余篇,推动开展多个专项行动,对维护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年,徐海涛对此前3年办理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此类犯罪连年高发,而95%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是听信食用罂粟苗可以防治疾病的谣言而非法种植的。于是,如何提升禁毒宣传工作成效、如何让犯罪嫌疑人转变为法治宣传员,成为他考虑的重点。
经过反复论证、实践,他提出“制作内容翔实、浅显易懂的禁毒宣传单,在讯问时分发给犯罪嫌疑人,引导其主动向街坊邻里派发,而后根据派单结果考察其认罪悔罪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轻缓化处理”的设想,一步步变为现实,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从检13年来,徐海涛曾连续三届获评全市“十佳公诉人”,先后4次记个人三等功,荣获全省检察专门人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一切只是开始,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在岗位上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徐海涛的话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