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26年,其中17年奋战在刑事检察一线,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初冬梅参与办理的案件中有许多个“郓城第一”:郓城县第一个涉邪教组织案件、第一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第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等等。没有判例可循,初冬梅就凭着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使这些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她先后荣获菏泽市优秀女检察官、菏泽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及全国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帮助失足少年重树信心
“初姨,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一定会考上大学的。”小奇重返高中校园那天,专程来检察院看望初冬梅,并向她许诺。
2014年3月,刚满16周岁的小奇,因怀疑同学说了他的坏话,将同学约到校园外实施殴打,致人重伤。小奇因此被学校开除。
案发后,作为办案检察官的初冬梅经过审查案情、开展一系列社会调查发现,小奇平时在学校一直表现很好,只是因为一时气愤犯下大错。
“不能单纯就案办案,要挽救这个孩子。”初冬梅和同事一方面找到小奇父母做工作,让他们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一方面积极同校方协调,接纳小奇继续学习。检察官在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督促小奇父母兑现了赔偿,在小奇真诚地赔礼道歉之后,被害人及其家人原谅了小奇。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初冬梅依法对小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他在最短时间内重回校园。此后,她与同事继续通过谈心交流、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小奇重拾信心。小奇也实现了当初对“初姨”的承诺,考取了理想的大学,毕业后找到了理想的工作。
该案作为菏泽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不起诉案件。据统计,近年来,该院共对30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每起案子结案后,初冬梅都会和她的同事制定详细的帮教方案,定期联系这些孩子,及时了解他们的状况,适时进行帮教。目前,这些孩子无一再犯罪。
协助公安机关解救8名被拐卖儿童
“一年办案百件对我们来说是常事,但对于当事人,可能遇到一回官司就影响一辈子,不管案件大小、疑难或是简单,应当慎之又慎办理,绝不能‘带病进入下一个程序’。”初冬梅这样说,也这样做。
2017年3月,初冬梅主办了社会关注的王某、李某等人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由于多名涉案人员在逃,被害人均系几个月大的婴儿,并且大多来自云南、四川等偏远地区,取证较困难。两名犯罪嫌疑人面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拒不认罪,而是相互推诿,导致案件进展困难。
面对扑朔迷离、真假难辨的案情,初冬梅连续三天辗转200余公里,对全案的证据进行复核,并补充新证据13份,形成完整证据链。全案在检察环节仅用时10天,追诉6人,并协助公安机关解救8名被拐卖儿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王某、李某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020年,初冬梅办理张某涉嫌抢劫一案。提审时,张某对向小学生要钱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自己户籍证明上的年龄提出异议。
初冬梅对这一辩解极为重视,由于张某是在乡镇医院接生的,一直没有拿到出生证明。初冬梅两次跑到农村,最终找到了当时负责登记户口的工作人员,核实了张某的年龄确实不满16周岁。
查明真相后,初冬梅认为张某属于以大欺小、强拿硬要的寻衅滋事行为,鉴于情节较轻,且张某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遂提出犯罪嫌疑人张某不构成犯罪,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后被采纳。
“我今后要好好学法守法,再不做傻事了!”张某得知检察机关这一决定时,激动地哭出声来,并主动向被害人进行了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有力查证受贿事实
在办理菏泽市检察院重点督办的尚某涉嫌受贿案时,犯罪时间跨度大、证据庞杂,为及时、准确办结案件,初冬梅和专案组其他成员加班审阅卷宗,制作的审查报告等文书有几十万字。
尚某辩解称,其受贿的15万元中有12万元用于单位小金库使用,并未据为己有。初冬梅将案件证据分笔、分类进行横向和纵向审查,梳理出清晰的证据链条,并两次向侦查部门发出《要求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形成200多页的审查报告和涉案款项来源、去向等数十张表格,有力证明了其受贿的15万元均用于个人消费的事实。
为保证庭审效果,初冬梅积极与法院和律师沟通,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和争议焦点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庭审过程中,她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讯问、举证,有理有据地分析质证、答辩,并注重开展法治教育,促使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最终,法院判处尚某有期徒刑十年。
由于常年伏案,初冬梅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但她仍然没有放弃热爱的公诉事业。面对亲戚朋友的不理解,初冬梅总是说,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就得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对得起胸前的检徽。
“绽放的冬梅,巾帼不乏英雄气。”该院检察长刘化珍说,检察工作难干,尤其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从检26年,初冬梅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时间见证了她的“绽放”。(郭树合、徐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