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成,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江苏省“守正有为检察人”,其承办的案件中,一起入选最高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一起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两起获评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公告案例。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他持续更新理念、勇挑重担,用心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陈福成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既要办理案子,更要挽救孩子。
为了给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平台,陈福成联系全国道德模范、退休检察官王爱东,提出在他组建的宿迁市黄河水上救援中心成立关爱教育基地。王爱东满口答应,与宿豫区检察院签署帮教协议,第一批接纳了6名涉罪未成年人,带领他们在黄河岸边开展日常巡逻等志愿活动,因盗窃被处以附条件不起诉的小轩就是其中一人。
一天,小轩跟随王爱东进行日常巡逻时,突然发现有人意外落水,小轩一个箭步上前,准备跳进河里救人,被王爱东一把拉住,由其他队员救起落水者。事后,王爱东对陈福成说:“协议规定不能让孩子直接参与救援,但从小轩往下跳的那个动作,我就知道,我们的帮教有效果了。对偶尔犯错的孩子,我们就该拉他一把。”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都是偶犯、初犯。
小虎缺乏父母管教,平时和社会闲散人员厮混,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根据小虎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等,依法对小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置6个月考验期。在征求小虎的意愿后,安排他在一家酒店学习烹饪。
可在考验期内,小虎违反帮教协议中的多项规定,仍然混迹于酒吧夜店,经常夜不归宿,小虎的父亲还对小虎的行为向检察机关作隐瞒和欺骗。
每次训诫,陈福成都把小虎训得面红耳赤,可没过两天,小虎又故伎重施,甚至直接拒接检察机关的电话。最后,宿豫区检察院认定小虎违反考察期间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撤销了对小虎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这起聚众斗殴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实现了宿迁市检察机关最高检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
“把罪犯送进监狱不是最终目的,我更担心的是孩子们的未来,可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陈福成说。
64岁的张某独自拉扯着10岁的孩子小殊,他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每当小殊撒谎或者学习成绩不好,就会对他打骂。有一次,小殊不小心弄丢了几十元钱,他知道父亲一个人拼命赚钱养家很不容易,怕父亲生气、伤心,就在张某质问钱的去向时说了谎。张某不能忍受小殊的说谎行为,再加上小殊成绩下滑,便狠狠地打了他,造成小殊全身超过30%表皮面积挫伤,后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小殊挨打后,身上的伤痕被人拍成视频,在微信群中流传。陈福成发现后主动介入,联系公安机关,逐一排查视频中的案件来源,确定张某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妥善做好小殊的安置工作,由居委会将小殊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通过社会服务中心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小殊提供心理疏导。
心理咨询师发现,张某的“棍棒”教育致使小殊在情绪管理、人际关系、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都存在障碍,孩子安全感不足、缺乏幸福感、对社会有敌对情绪,容易形成攻击行为,张某必须停止对孩子的打骂,接受亲职教育。
在向张某出具亲职教育决定书时,陈福成训诫道:“他需要你的关爱,而不是你的打骂,因为他是你唯一的孩子,是和你相依为命的孩子。你说不知道还能陪他走多久,所以,你要更加爱护他,让他将来想起你的时候,想到的不是冷酷的打骂,而是温暖的父爱。不要把满口的爱变成满身的伤。”
宿豫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对张某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经宿豫区法院判决,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半。
陈福成的办案团队还帮助小殊申请了4.5万元的救助金,现在小殊的伤势已经全部康复,父子继续共同生活,亲子关系也得到极大改善。
“无论是犯罪的未成年人,还是被犯罪伤害的未成年人,我们都希望这个数字能清零,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孩子。”为了实现这个信念,陈福成正继续努力,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追梦人。(万晓东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