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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面对铁的事实,谁还会帮我隐瞒
2018-05-09 10:15: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忏悔人:李刚

  ●原任职务:江苏省通州监狱财务科科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徇私舞弊假释罪

  ●判决结果:2014年9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徇私舞弊假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犯罪事实:2011年至2014年,李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受贿12万元;2011年至2012年,他擅自为两名罪犯调动考核岗位,为其提请减刑假释,致使其提前减刑假释出狱。

  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三:

  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作为国家公务员、执法者,我本应带头遵守法律,维护执法者的公正形象,可却因对法律缺乏敬畏意识,做事界限不清,丧失了判断是非的能力,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错上加错的是,被查处时,我还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只要我不认账,检察机关就拿我没办法,我想得太天真、太无知了。人在做,天在看,犯罪的事实已存在,是任何时候都抹不掉、去不了的。面对铁的事实,有谁还会帮我隐瞒?有谁还会帮我辩解?如今,我只能坦诚自己的罪行,以求得到原谅。

  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放松自身管束。我曾经参加过不少廉政建设会议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回到监区后,我还要再次组织全监区的民警学习文件精神,并要求监区每一位民警保持清正廉洁的执法理念,树立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可在实际工作中,我却是说一套做一套,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我却带头违反。自律意识形同虚设,自我管束不严,怎能不栽跟头?现在想来,早年的那些错误思想和做法,注定了我如今会有这样的结局。

  感染不良习气,无视组织教诲。监狱在日常管理教育中,一直强调每一名干警都要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禁令,兴趣爱好必须健康。对于这一切,我却置若罔闻。总认为“小赌怡情”,没什么大不了,结果不仅带坏了监区的风气,搞坏了形象,而且在赌博输钱后利用手中的“资源”获取不法收入,结果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懊悔。可世上治病的药有千万种,唯独没有的就是后悔药。如今,我不但失去了自由,而且算算政治账,我被单位“双开”;算算经济账,损失惨重;算算家庭账,无法面对社会;算算亲情账,家人以泪洗面,我真是得不偿失,悔恨终身。现如今,我只有痛改前非,真心认罪,才能走好今后的人生之路。

  编后:知法犯法,性质更加恶劣。作为一名执法者,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滥用手中权力,找“空间”操作,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为自己谋利益,其结果可想而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只能是铁窗生涯!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