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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清:自己种下的苦果 只能自己咽
2018-05-08 11:24: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忏悔人:王怀清

  ●原任职务:重庆市渝北区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11月6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犯罪事实:王怀清在任重庆市渝北区移民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其负责城建、国土、移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卢某、白某等人在工程建设、移民资金申报等方面提供关照,收受他人感谢费150万元。

  现在,我已经认识到我的行为是犯罪,对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很大损失,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对我充满期待的亲朋好友。

  为什么我会沦落到今天这一步?痛定思痛,我想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放松了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自我约束;二是对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学习认识不够,思想上走了“歪路”;三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没有警钟长鸣,侥幸思想作祟;四是权钱交易人情往来分辨不清,公私不分;五是为民服务、为民办事没有落在心底;六是未守住人生底线,被贪欲冲昏了头脑,最终害人又害己。

  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咽。大错已犯,痛也罢,哭也罢,都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人,只有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自由、家人、事业,因为一时错步,如今成了步步错。

  我的家人啊!一想到离开你们,几年不能相见,春节也无法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饺子,我就痛彻心扉。如果不是犯下了这般罪行,不管有多大的阻力,我都要回家看望你们。但现在,我只能在牢狱之中,坦白交代问题,忏悔我的罪行,以及默默地思念你们。

  党对我培育颇久,我却稀里糊涂走到了这一步,“悔恨难当”已无法形容我此时的心情。人,只有走到了最后的尽头,才会幡然悔悟!人生几何,最怕、最苦的莫过于是失去自由,失去亲人,失去朋友,失去希望!未来的路这么长久,我该如何走下去?多日的彷徨、忐忑、迷茫,一度不知该何去何从。经过沉思、忏悔和不断地学习后,我最终渐渐头脑清晰:我是一个男人,一个有担当性格的人,在任何场合下,遇到任何问题,都要勇敢地面对。

  这次的失足,让我明白,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咽,只有端正态度,真心悔过,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改造再改造,日后走出来的,才会是一个全新的我!

  编后:很多党员干部只在锒铛入狱时,才开始反省人生,忏悔过往:贪欲过重,失去自由,断送前程;未守底线,对不起党和人民的殷殷期望。“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前人教训已是金玉良言,活生生的案例更是在告诫诸人,在国法党纪面前切勿心存侥幸,自以为神鬼不知,可以遮掩过去,却不知朴实的道理何时都不会过时:多行不义必自毙,以身试法,以身涉险,一时的侥幸终将断送一世前程!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