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接到了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的电话,有位老人被车撞后花费了几千元的治疗费用,对方不仅拒绝赔付还让老人直接起诉。交警大队考虑到检察机关有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的职能,想将线索移送给我们。
“我去找了律师,那个律师觉得钱太少了,不愿接案子。你们检察院能帮我打官司吗?要多少钱啊?”接到线索后,我第一时间打去电话,没想到老人家开口就为打官司的费用发愁。
“老人家,我们不收钱,支持起诉是检察院的工作职能,帮助像您一样的老年人提起诉讼,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您有时间的话过来一趟,我当面向您介绍,详细了解一下情况。”通话结束后,老人家并没有给出确切答复,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
伴随小雨而来的是气温的骤降。“检察官,我到你们检察院了。”几天后,我接到老人家的电话,他搀扶着拄拐的老伴来到检察服务中心。还未落座,老奶奶着急地把裤腿卷起:“姑娘,你看,这把我腿给撞的。”老人家赶紧按住老奶奶的手:“别卷裤腿,人不看这个!”
“别着急,老人家,我们慢慢说。”我扶着两位老人坐下,顺手递上热茶。
喝了一口茶,老两口放松下来。老人家开始讲他老伴胆小怕事儿,骑电动车被撞了后没有报警。回家后,老奶奶喊腿疼,老人家一看这腿又红又肿就报警了。交警作了责任认定,但对方不满意,认为老奶奶应该负全责,他们还去找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得投保人签字才能给钱。这一来二去,他们实在没了门路,想请检察院帮帮忙。
我看了老人家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发生地是襄阳市樊城区,根据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推测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可能是襄州区。心想,这案子我们很可能没有管辖权。为了不出差错,让两位老人少跑路,我拿出民诉法对着条文,一字一句地向老人家解释:“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樊城区,根据现有材料来看,对方的住所地可能是襄州区,我们高新区检察院很可能没有管辖权。”老人家似懂非懂。
我立即电话联系了交警大队、兄弟检察院和法院,分析确定案件应该由谁受理。老人家仔细地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露出了不解的神态。我又一次用尽可能通俗的语言解释“管辖权”,承诺将尽快核实对方的住所地,并指出也可以直接去樊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或者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老人家颤颤巍巍地拿出一沓医疗费用清单:“我们这钱也不多,加上医保报销的才9000多元。”我接过清单,一张张地翻看,并用别针、小夹子分类夹好,同时如实记录了当事人的陈述,将清单递还给老人。
“老人家,您把清单都收好,这些都是证据,不管是哪个检察院受理,都会认真办理的。”我继续道,“如果我们确实没有管辖权,我会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明天我就去核实对方的信息,您等我消息行吗?”
老人家突然站了起来:“谢谢你,谢谢你!”
“我还没有帮您办成事,您不用这么客气。”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我这还什么都没做呢。
“姑娘,你不知道为了这个事情我们跑了多少地方,我家老头子有肾癌,他自己身体不好还要照顾我。”老奶奶开口时语带哽咽。
老人家赶忙挥手制止老奶奶的诉苦,再三说:“谢谢你,我们等你消息!”说罢向我连鞠两躬。
一时间,我感到手足无措,忙摆手说不用谢,并向老人鞠躬回礼。老奶奶也站起来拄着拐杖鞠躬,我很着急地解释:“我还没有为您们做什么事情,您们不要这么客气,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第二天上午,经核实了解,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均在襄州区,我立即按程序移送线索,与兄弟检察院相关人员做好了对接,并将消息及联系方式告知老人,他可以直接去当地办理。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检察业务不久的新兵,我感受到老人的惊慌失措,也感受到老人的炙热真诚。善意,不仅存在于每一起案件中,更存在于和当事人沟通的每一刻。善意是相互的,当我们对当事人善意相待,当事人也会以善意相回报。
这一起看似很小的民生案件,正在接力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