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加强专业化建设,是适应司法工作规律、检察工作规律的内在需要,也是适应改革叠加形势、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省院关于加强专业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淮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专业化人才建设
1.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围绕三类人员职责需求,开展支撑专业化的通用能力、专业能力、专有能力培训。
2.改进“检校共建”工作。
与高校开展共建工作,采取互派兼职、邀请讲座、课题研究、案例研讨等方式,借力提升检察干警理论业务水平。
3.加大挂职交流力度。
选派干警到上级院和公安、法院挂职交流,并结合实际统筹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金融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主管部门挂职学习。
4.扎实开展“小课堂”活动。
市院条线和各基层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小课堂”活动,领导干部带头上课,人才库干警主动开发课程,年底进行精品“小课堂”评比。
5.深化“书香”机关建设。
充分发挥市院“全民阅读示范基地”作用,广泛开展读书、评书、荐书活动。
6.加强法学社团建设。
健全检察官协会、法学社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两级院建立法学会检察理论研究分会,常态化开展活动。
7.推进检察人才库建设。
制订相关规定,明确入库人员标准,市院条线和各基层院结合比武竞赛、岗位练兵等情况,积极推荐干警进入人才库。
8.加强青年干警培养。
开展“青蓝结对”、上派下挂、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优秀青年干警评选、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等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青年干警困难,防止青年干警人才流失。
9.加强领军人才培养。
启动“1320工程”,加强对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招录和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全市检察机关在1-2年内,努力培养至少1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20名全省条线拔尖人才。
二、推进专业化组织机制建设
10.科学设置专业化办案组织。
紧扣“扫黑除恶”、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等重点任务和惩治金融犯罪、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新型犯罪的要求,强化专业化分工,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
11.优化办案组织运行模式。
推动形成“上下一体”“横向联动”的工作模式,促进两级院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办案组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
12.合理配置办案组人员。
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合理调配人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13.加强检委会建设。
完善集体学习制度,规范议案议事程序,确保议事议案质量。
14.加强检察官联席会议建设。
认真落实《江苏省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试行)》,规范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的案件范围、参会人员和相关程序,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讨,为承办人办理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15.完善领导带头直接办案机制。
持续推进集犯罪预防、依法出庭、检察建议的检察长“三合一”办案模式,强化阅卷、讯问、制作报告文书、出庭的亲历性,完善相关考核机制。
16.加强专业化办案指导。
市院条线部门加强对类案的分析和研判,并建立与法院对口庭室的联系协作机制,及时发布指导意见;编撰刑事(未检)、民行、控申等精品(典型)案例选集,提高规范指引的精准度;完善对基层院不起诉等案件的把关工作,统一司法尺度。
17.强化专业化办案监督。
有效整合案件管理、检务督察、人民监督等职能作用,构建立体式、全覆盖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18.推进综合部门专业化建设。
优化综合部门人员结构,探索制定人员职责标准、工作流程、考核要求等,部分可以外包的工作向社会购买专业服务,提升保障水平。
19.完善外部“智援”机制。
在深化检察改革、重大工作部署、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业务竞赛等方面,适时邀请专业人才、专家学者、知名律师等参与,提供意见建议。
三、关于专业化建设的保障
20.加强专业化建设组织领导。
两级院党组定期研究专业化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在研究状态下工作,提升对下指导的能力水平。市院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年深入基层院调研不少于1个月,并积极撰写调研报告。
21.加强专业化技术支持。
积极推广应用省院智能办案辅助系统、绩效考核软件、苏检掌上通等,并认真完成省院交办的相关软件开发任务;主动对接市委政法委“社会综治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部署智能语音系统,提高案件审讯、笔录制作等的质量和效率;加强两级院检务指挥中心建设,全力打造数据研判、舆情处置、指挥调度、服务保障、巡查督查等中心。
22.加强专业化场所建设。
紧密结合各业务部门办案需求,加强智能化设计,全力打造技术先进、功能全面的检察办案工作区。加强对各县区院办案工作区改建的指导,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
23.营造专业化建设氛围。
开展“学习之星”评选、精品文书、精品庭审、精品案件等评选活动,促进干警立足岗位、钻研业务、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