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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开发区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0-02-27 16:13:00  来源:淮安开发区检察

  2019年,开发区检察院在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明确“智慧、精致、奋进、和谐”的建院目标,积极履职尽责,努力为开发区“二次跨越”提供高效检察服务。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408件810人,案件体量同比上升36.6%,人均办案量、案件质量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获得省级以上荣誉7项,市级以上荣誉27项,有关工作被省市区各级领导批示11次。

  一、积极服务地方大局,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主动投入扫黑除恶斗争。今年共批捕17名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起诉恶势力犯罪1件3人。成立专案组办理上级交办的刘某等人涉黑涉恶案件,细致讯问20余名嫌疑人,严审细查时间跨度近8年的复杂犯罪事实,对刘某等人依法批捕。在“临界案件”中深挖涉恶线索,办理郎俊等人聚众斗殴案时发现遗漏其他违法事实,持续督促公安机关深挖彻查,该案最终认定其中3人为恶势力犯罪;注重打财断血,建议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督促嫌疑人向被害人赔偿。

  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协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今年共办理7件2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金融案件,涉案金额2.09亿元。办案中积极引导侦查,列明详细的补查提纲,对金融犯罪准确定性,严厉打击。办案中注重因人施策追赃挽损,对部分情节轻微的涉案人员加强释法说理,在其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退赔后做出不起诉决定,在检察环节共挽回损失70余万元。优化司法救助方式帮扶涉案弱势群体,对上提出工作建议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出台《司法救助资金审批及监管办法》,精细化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6.8万元。与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资源环境保护,推动在区内率先设立环境诉讼暨司法修复专项资金,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就环境污染防治问题发出16份诉前检察建议,行政部门均回复整改。

  深度服务区内企业。院党组牵头推进“检护企航”项目,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今年已办理涉企案件59件224人,为16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办案中主动联络走访涉案单位,了解案件影响,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帮助企业完善行贿举报、安全管控等管理制度。在办理敏安、和兴等重点企业员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依法严打形成震慑,同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企业平稳经营。严保涉企案件办案质量,院领导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细致甄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涉企案件无复议复核情况,均诉判一致,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办理生态文旅区一起多家企业涉嫌串通招投标案件时,通过引导侦查、自行侦查、走访调查相结合,认定涉案企业主观故意不明且客观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对涉案的世界500强国企下属子公司和另外4家民营工程建设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法理情相统一。

  关注在校生特殊人群。将区内高校在校生纳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范畴,深化“豆蔻校园”项目。第一时间提前介入“512”江苏财经学院重大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高效梳理比对各种证据,准确界定每个涉案人的行为性质。深入分析该案发案原因,就校园管理问题向校方发出检察建议并形成研判报告上报区领导。举办第二届“豆蔻杯”校园法律知识竞赛,提升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对黑恶势力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实现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检察长带头为在校生讲授“开学第一课”。

  二、严格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

  依法对侦查活动开展监督。严把批捕起诉关口,依法决定不逮捕45人,不起诉66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7.1%全市第二,经我院监督立案后2人获刑,经纠正漏捕后4人被判处三年以上徒刑,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体现了检察监督质量。开展监督时不唯数据论,采取刚柔并济的方式,对严重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违通知,对一般瑕疵问题通常采取口头告知、发出柔性检察提示、协调会办等方式统一认识,加以提醒纠正。今年我院侦查活动书面纠违5件,发出检察提示、口头提醒十余次,书面监督数据虽然少于其他县区,但案件质量总体居全市先进水平。

  依法对审判活动开展监督。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对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提起刑事抗诉,申请依法改判对被告人追加从业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民事诉讼方面将持续打击虚假诉讼作为监督重点,注重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整合数据信息进行线索串并,加强涉案当事人身份关系情况、经济情况的全面排查,主动调取虚假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全市法院涉诉情况,提升调查核实能力,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推动2件民事案件改判。

  依法对执行活动开展监督。

  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联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就在矫人员再犯罪告知不及时、上诉期内提前交付执行等5个监外执行违法情形开展监督。建议司法局对6名社区矫正期间再次违法的罪犯进行收监。对财产刑执行不到位情形监督9次,推动严格开展终本执行工作。民事方面,加强对民事判决和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协助化解执行案件中的基层矛盾。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的执行监督案件时,既依法受理被执行人的监督申请,纠正执行及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又督促被执行人尽快赔偿,并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交通事故受害方的生活困难。

  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领域。依托党工委出台的《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十条意见》,深入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全年立案35件,在国有土地出让、税费征收等领域督促收回国有资产近1200万元。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理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法两院共同派员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统一办案标准和流程,检察院提出的142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诉求得到判决支持,为以后类似案件办理提供范本,该案被2019年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采用作为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聚焦医疗、住宅、养老等民生福祉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其中4件已履职到位。据此上报2篇风险研判报告,得到党工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启动专项整改,建立住宅消防安全维护等机制,长效防控隐患风险。监督区内高层住宅消除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市十大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建立刑案速裁促矛盾速解机制。针对占比六成以上的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三类案件,由检察机关主导建立认罪认罚一周审结办案机制,周一至周五完成从移送审查起诉到判决的全部工作,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一个月。今年3月该机制建立以来办理案件165件172人,三类案件认罪认罚率达92.6%,节约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讼累,消解怨气钝化矛盾,受到各界好评,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和《江苏法制报》等媒体报道,获全市优秀政法项目提名奖。

  完善案件质量监管把控机制。院内专司案件管理的部门创新建立 “双轮驱动”机制,融业务监督和办案服务与一体,通过案件评查发出监管建议等方式,在受案环节提示监督点,与业务部门共同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细致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工作,把好检察办案出入口,助推办案质量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前列。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外界监督,所有法律文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律师服务184次,较上年增长95.7%。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30余人次参与公开答复、公开审查等办案活动,现场接受评议监督,提升履职水平。

  创新队伍综合素能提升机制。争创基层“先锋堡垒”“文明堡垒”,做好基层党建打造过硬队伍。成立青年党员检察官志愿服务队,并将其作为我院“书记项目”进行品牌打造,先后获评“开发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淮安市第二届“践行恩来精神模范团队”,入选第四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参展项目。我院连续两个季度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流动红旗,获评开发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年共获得集体和个人荣誉60项,队伍建设做法被《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引导青年干警在研究的状态下学习,加大对检察工作思考总结提炼和宣传力度,1篇论文在国家级法律期刊发表,2个检察实务研究成果分别被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文集和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论文集收录,3项实务研究入选淮安市法学会课题。检察信息编发量和上级采用量同比翻番,工作水平位居全市先进。检察宣传工作有较大提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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