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1.文员岗位:刘阳、许玉容、赵晓晓、陈兆缘、尚枫、夏正羡、苏秀玲、郭妍、张馨茹(并列第9名)、王鸿淞(并列第9名)、候丹葳(并列第9名);
2.驾驶员(辅警)岗位:邱羽、徐杰、袁超。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耀路23号,高职校西门北侧)
三、查验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含1-5的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2年及以上的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6.如委托他人代资格复审的需提供委托函原件、代资格复审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学历证明
(1)学历符合岗位条件。学历证书验证网址是教育部“学信网”;
(2)为防止有的考生提供假文凭和填报虚假信息,如有考生学历证书丢失的,须按教育部第41号令提供《学历证明书》,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未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将取消入围下一轮资格;
2.附件表格(见附件: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须在资格复审前由本人填写完毕(不含本人承诺栏签名处,现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