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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仪式:型塑法律信仰的文化图腾
2021-09-17 09:28:00  来源:检察观

  法谚:没有正义的形式,就很难有正义的内容。

  《人民的名义》热播,身边很多朋友一夜之间对检察机关充满了好奇。

  我被问到最多的问题是:你们抓人时,会不会牛气冲天的说出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彼时,我往往会回一句,“大哥,你肥皂剧看多了,这是中国。还有,我是检察官,不是警察”。

  而转念一想,我们的检察特色文化有什么?有没有显著的仪式是检察人自己的图腾?

  讲真,我绞尽脑汁能想出的,绝不比“侯亮平”“陈岩石”更让人印象深刻。

  人民的名义剧照

  反观西方,司法文化早已蔚然成风,司法仪式不仅深深镌刻进司法者内心,也成为了社会公众敬仰、遵从的宗教式的律条。

  西方的法庭,证人一定要手按圣经,向上帝发誓。

  英国法庭上人们要戴假发,法官戴披肩发,律师和检察官戴小假发。他们以外在的神话想象,向世人昭示,司法追求的是让人变成不像人,变成神。

  美国的“米兰达”警告甚至成了名噪全球的刑事司法规则,虽然美国最高法院多次动过废除它的念头,但却因它事实上成了美国刑事司法文明的标志而搁浅。

  人们不禁要问,司法仪式到底有什么魔力,让所有人在它面前肃然起敬?它何以能假司法之名,被万千人膜拜?

  司法仪式功能绝不容小觑。法律是抽象且无形的,须借助仪式才能外在化和具体化。契合法治内核的司法仪式,可以赋予法律鲜活的生命,避免其退化为僵化的法条。

  它具有法律权威的展演功能。检察制服、检徽以及审讯、庭审空间的氛围使司法仪式显得庄重而权威。司法仪式的反复实施,能使人们的心理产生信赖、威严、庄重的感情,进而形成对法律的尊重,自觉遵守法律。

  它具有司法文化的传播功能。司法仪式是大众文化与司法文化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是两个文化群体就“法律文化”内容进行对话与沟通的媒介。司法仪式作为司法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不但作用于司法人员,对于社会公众也有着无可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效果。

  它具有法律信仰的塑造功能。每一个司法仪式环节、每一段语言和特殊利害关系人的出现,甚至司法机关的构造物和装饰物都赋予了特定的意义,处处体现着法律所要表达的内在意蕴。这种仪式会给人们带来灵魂上的震撼,使人们对法律、司法的敬意、敬仰和信心油然而生。

  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检察仪式还很缺乏。

  司法改革的快速推进呼唤检察仪式的现代化和文明化,于是我们的检察官穿上了检察制服,佩戴上检徽,检察院修建了宏伟的大楼。但我们依然捉襟见肘,缺少具有鲜明特色的仪式感符号、标识。我们不苟同于西方的仪式,但期盼本土化的仪式,以便让检察工作增加辨识度。

  如何构建检察仪式,这是个宏大的主题。我们提出一个思路,以期有所启发。

  可以将检察仪式界定为具有连续性的、为检察活动场合设定的具有符号性意义的行为。

  改良检察服饰道具。设计体现检察特性的服饰道具尤为重要。比如,检察制服,自1984年开始先后经历了4次换装,形成了现在的款式。不得不说,这种款式在检察特色上并不鲜明。再比如,我们的各种科技装备,都是现代工业流水线产品,能否有“私人订制”的款型,打上检察烙印。

  仪式化设定检察办案活动。在检察办案的讯问、询问、会见、抓捕、扣押、取证等诸多环节,都可以设计鲜明的检察仪式。比如,在讯问嫌疑人、被告人时,我们有告知相关权利的义务,目前做法是向其宣告权利,签署告知书。在这些宣示办案的环节,可以设定我们的“米兰达”规则。

  丰富检察职业的仪式化内容。检察专业化、职业化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除了加强检察官专业能力建设,提升职业保障水平外,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加从细微处着眼,构建包括入职、任职、表彰、退休等一整套完整的检察职业仪式,提高检察职业的尊荣感和自豪感。比如检察官任职时可以有隆重庄严的宣誓仪式;职业满10年、20年、30年乃至40年,可以颁发特制的荣誉勋章;荣退时,可以有卸任仪式。

  最后,改编一则微信群广为流传的关于仪式感的名言,抒发检察人对仪式感的渴望:

  “我们太需要仪式感了,需要一个可以说你好,一个可以光明正大跟过去告别,一个似乎可以逼着自己做一些努力的时刻,一个虽苦但可以体悟到甜的职业印记。”

  编辑: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