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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嫌犯的梦想
2021-07-23 09:40: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3月12日,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星(化名)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结束。当我向他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后,他泪流满面,哽咽着说:“姐,这下我可以去实现我的梦想了。”

  2015年12月3日,16岁的小星因琐事与同学在教室发生矛盾并用拖把将同学打伤,造成同学小拇指骨折,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小星因害怕逃离学校,2016年5月16日小星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于当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7月6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我审查了卷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小星家人已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第一次在未检办公室见到他时,他很紧张,整个人没有活力,死活不肯坐着说话,一直攥紧双手站着,并反复问我同一句话:“你们是不是要起诉我?”为了稳定其情绪,我跟他聊起了他的爱好,不知不觉间他的话多了起来。他告诉我,他爱好计算机编程。当我问到他的梦想时,他说了句,“以前有,想当IT男,现在没了,因为犯罪了……”

  之后,我走访了小星的老师、同学和邻居,了解到小星一贯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也不错。鉴于小星案发时为在校学生,系初犯、有悔罪表现、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为贯彻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院决定对小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六个月。在考验期内,小星需到我院成立的案后帮教基地义务劳动。半年的时间里,小星坚持义务劳动,及时汇报心得体会,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在每篇心得体会中,他都会谈到自己的梦想。

  “打击犯罪只是手段,目的是让每个人都走上正途,用双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对涉罪未成年人来说更是如此,这也是未检工作的价值所在。”站在办公室窗口看着小星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我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段话。

  编辑: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