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9时,周六,还未起身,一阵阵的电话铃响,Z在电话里兴奋地说“过了,过了,司法考试过了”,我忘了被搅了的睡眠,也跟着兴奋和激动。忽然,Z开始担心中国电信的查分系统,她说查了两遍,不会错吧?我向她保证中国电信肯定不敢错;接着,Z又担心司法部会不会提高分数线,我又向她保证至今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迹象显示。Z终于长呼一口气,多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我很能理解Z这些不着边际的担心,经过几次折磨人的考试,司考一旦通过就像中奖一样美好又让人不敢相信。
11月23日,周一上午,司法考试的成绩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考试情况很快统计出来了,总体很不错,全市检察机关25个人参加考试,20个人都过了, 400分以上的高分有6个,通过率80%,又创了历史新高,最高分439分估计在全市和全省的检察系统都能占一席之地。大家听了都很有同喜的感觉。不过,想到没过的人,大家又觉得这个考试真不容易。作为一个曾经的司法考试经历者,我经历过两次的失败,我觉得那种失落和压力是旁人难以体会也难以分担的。考试,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人的战争,别人无法援手于你,它需要你太多的付出、忍耐和坚持,它考验一个人智力的同时,也是对一个人的心理、身体的全面考验。
我觉得,一次通过司考的人是幸运的,在这场比赛中没有耗费太多的时间和心血;两次、三次通过司考的人也是幸运的,付出的更多时间不会是白付出的,对于法律自己应该会有更深的理解和领会;考了四次、五次的人,我认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勇敢,好像海明威笔下的那位不服输的渔夫。而暂时还没有通过司考的人,我也相信,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坚强的、不会被打败的自己。无论司考多难,我们仍能直面相对。况且,司考并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
在我的理解,司法考试更像是一道可以跨得过去的门槛,它并不是太高,相对于法律工作的性质,你甚至担心它设置的还不够高。而跨过了这道门槛,也只意味着你开启了法律执业之门,除了进门入场券的意义,我想不出司考还具有其他更多的意义。跨过这道门槛之后,才是一个更大挑战的开始。我一直认为从事实际的法律工作才是一个真正的竞技场。正如霍姆斯大法官的所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司法考试所考的纸上的法条,只能教给我们有限的逻辑,而作为法律职业工作者,需要更多的是从实践历练中得到的经验。
作为自许的一个法律门边汉,我觉得吴经熊先生的一段话值得细细体会。吴经熊先生在《法律的艺术》中感言“如果法律不是艺术,它就什么也不是。法律是‘人类组织生活’的人造艺术,诚如魏格莫尔(Wigmore)所提示我们的:‘法律规则是生活规则。’塞尔苏斯(Celsus)亦称,法律是公平与正义的艺术,是利益衡平的艺术。像音乐一样,正义之美是恰好的比例与有序的排列,它的出现,‘摆脱了纯粹的个体与偶然,因而提升了它的真实意义。’正义即美,乃因为它应用于人之关系;美即正义,乃因为它适用于现象世界”。这段如诗语言的表达,不仅充分体现了这位学贯中西的法学家对法律的痴迷和热爱,并且精确表达他了对法律务实精神的理解和体会。法律的意义在于实际的应用,而这需要法律职业者对这个社会全面、深度的了解、理解和把握,这不是仅仅了解纸上的法条所能做到的,也不是仅仅是通过司法考试所能做到的。但首先,我们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
在这一年放榜之际,让所有通过和暂未通过司考这首门槛的人,遵从我们内心的法律精神,以我们的智慧和勇气,继续我们的法律人生之旅。
来源(作者):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