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欧鹏
原任职务:四川省古蔺县委政法委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11月26日,被合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犯罪事实:2009年5月至2011年8月,欧鹏非法入股三桂煤矿,非法分得红利330万元人民币。
我出生在古蔺县最偏远的乡镇——水口镇。1991年高中毕业后我参军入伍,1994年退伍回到家乡。那年,正逢古蔺县招收乡镇干部,我以笔试和面试双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寨苗族乡,成了一名乡镇干部。三年后,我被提拔为古蔺县最大的乡——金星乡党委副书记。那年我24岁,是古蔺县最年轻的实职科级干部。
那个时候,全心全意是我工作的主旋律,廉洁自律是我人格的脊梁骨,我的心就像天空一样纯净。出生于农村的我非常珍惜这些机会,无论在哪里任职,我从不以权谋私,任何诱惑都不能泯灭我的良心。那年,在整改非法煤矿时,政府与业主发生过激冲突,我挺身而出夺过炸药包。在政府与小煤窑业主的利益博弈中,我坚持原则毫不退让,曾多次遭到人身威胁,但是我从不妥协。
那时的我因为简单而快乐。工作忙,忙到没有时间去衡量付出和回报、没有精力去比较经济实力、没有心思去贪图享乐。小时候家里经济困难,在我心中烙下了很深的印记,也使我明白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每个家庭有多么重要。“为了家乡建设我无论何种情况都要敢于亮剑,我不能对不起家乡的人民。”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伴着我一路从镇长到镇党委书记再到古蔺县副县长。回首那段每日奔波的日子,真的很充实很满足。
但在背叛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之后,无数个因为恐惧和内疚难以入眠的夜晚,我都会回忆起那段清清白白的日子,那份忠肝义胆曾经带给我踏实和荣耀,让我可以挺起腰杆做人。失去了这份坚贞之后,羞愧之感就像无孔不入的风,吹得我内心一片狼藉……
任古蔺县副县长的两年,我分管安全工作。虽然手里的权力大了,但是我知道这一切来之不易,所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有求于我的人频频来访,但对于他们给出的各种诱惑条件我视而不见,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在来找我办事的人中,三桂煤矿业主徐某与众不同。在遭到我的拒绝后,他并未表现出不快,反而对我秉公办事“钦佩”有加,并且与我的联系更频繁了。一来二去,我们慢慢成了朋友,他再未对我提出过任何请求,因此我渐渐放松了警惕。
转眼到了2009年,当时,我正在为石屏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忙得焦头烂额,徐某找到我,提出让他的三桂煤矿继续向前开采,占用石屏的边角资源,这样一来,既解决了石屏的安全隐患,三桂煤矿也有利可图。我犹豫了:虽然这确实是一个“双赢”的好主意,但是却违反了相关规章政策。见我有所迟疑,徐某许诺给我“好处”,并对我说:“你为别人辛苦了半辈子,也该为自己考虑一次了。”这句话仿佛成了开启罪恶之门的钥匙,那些求我办事的人衣着光鲜开着豪车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他们的财大气粗与我清贫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化作一柄利剑刺在我的心上。我突然想,工作以来的累累战功又给我的老父亲和小女儿带来过什么呢?那一纸荣誉也不过是水中花镜中月,丝毫无法改善家中经济的窘迫。人的欲望和贪婪是腐败的温床,那一刻我丧失了立场,在贪婪的深渊中迷失了自我,泯灭了党性。
东窗事发后,我清醒了:所谓交情,不过是商人为了利益而放下的诱饵,一旦出事,情谊荡然无存。
人只一念贪私,便削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当初那一念之差已经酿成大祸,成了我人生中抹不去的污点。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充满我无法重新选择的悔恨。如果我能坚定自己最初的信念,今天一定是另一番光景了:我可以做父亲的好儿子、女儿的好爸爸,人民的好官,实现当初的诺言,让亲朋都为我骄傲。可这一切都因为我的贪婪一去不复返了。
(原标题:曾经挺身而出勇夺炸药包的好干部,在熟人面前渐渐放松了警惕;直至东窗事发,他才醒悟——所谓交情,不过是商人放下的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