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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张辉:“四种心理引我走上犯罪道路”
2018-05-07 11:15: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忏悔人:张辉

  原任职务:原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副校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11月5日,被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12年,张辉利用担任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及兼任南通市某工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等的职务便利,收受材料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等10余家公司老板贿送的现金、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124万余元。

  回顾30多年的工作经历,可以说前15年是我努力拼搏的时期。那个时候的我和同事们一起,为了学校的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然而,进入2000年以后,尤其是2003年代表学校负责收购南通市的一所学校后,各种诱惑向我袭来,我内心深处那块原本就不很纯洁的“田野”受到了“污染”。我从接受小恩小惠开始,到收受他人巨额钱财,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如今细细回想,是四种心理导致我走上了犯罪道路。

  麻木心理。自从进入学校领导班子以来,我每年都接受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然而,这些廉政活动对我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我的好几个亲戚因经济问题受到惩处,在他们被审查期间,我替他们惋惜过,但联系到自己的严重经济问题时,却又立马在心里加以回避。近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贪婪、恐惧和彷徨之中,我不敢直面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不敢直面组织,不敢直面法律,最终导致今天的下场。

  侥幸心理。2003年冬,我第一次收受包工头马某送的1万元,当时挺紧张的。但事后我想,他在我们学校做了几年维修工程,肯定赚了不少钱,说不定他还给其他人送呢。再说了,他送钱给我肯定是希望我以后多照顾他的生意。从那之后,我再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在此后的近十年时间里,侥幸心理始终伴随着我。其实,这种侥幸心理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扭曲心理。刚进学校领导班子的七八年时间里,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严的。说实话,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农民的儿子逐渐成长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谈何容易。因此,进领导班子初期,我的工作热情很高,积极配合校长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敢于开拓进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岗位始终没有变化。我的心理开始变得扭曲,认为自己的仕途就此止步,职务晋升的机会非常渺茫,就想利用现有的岗位捞些实惠的东西。自从有了贪婪的念头,我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更放弃了警惕。

  贪婪心理。也许从小穷怕了,金钱的重要性从小就深深地埋在我的心里。我错误地认为,有了钱就可以享受一切。包工头、承包商也正是看准了我这根“软肋”,用金钱向我发起猛攻,最终导致了我今天的结局。我还错误地认为,这些老板给我送钱送物,只是从他们的收益中分给我“一块糖”而已,并没有直接侵犯到学校的利益。于是,我把经常给我送钱送物的人视为知心朋友,而把那些在学校做了工程却不给我好处的人视为不懂事的另类。

  我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这一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形象。我无颜面对我的同事、无颜面对我的学生,更无资格再次登上三尺讲台。我们学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刚刚升格为学院。在这个时候,我的严重经济问题和罪行的暴露,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整体形象,也给我的家庭造成巨大的打击。我的父母以及岳父母都已经到了垂暮之年,本该安享晚年,我今天的结局对他们的打击是致命的。我现在的妻子和我组建家庭时间不长,生活才刚刚开始,原本期望一起牵手,平平安安地过好下半辈子。我今天的结局也很快使这个梦想成为了泡影。

  (原标题:从接受小恩小惠开始,他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四种心理引我走上犯罪道路”)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