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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4-20 11:11:00  来源:

各位代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检察院”)成立于2013年8月20日,作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负责开发区和生态新城检察业务,共有在编干警35人,辅助人员15人。建院以来,开发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查办职务犯罪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63件1002人,对各类诉讼及执法活动违法进行监督114次,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建院以来,开发区检察院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3项,其中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开发区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2016年,开发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维护公正、推进法治、防控风险等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各项检察监督工作,有效服务开发区发展大局。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保障民生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35人,提起公诉308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对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仅用5天时间对翔宇大道“8?11”聚众飙车案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敦促其当庭认罪悔罪。针对开发区轻微刑事案件多发,与法院协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集中移送起诉案件119件,提升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依法特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对4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联合学校、社区、司法所积极开展工作,对2名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就案件中暴露的区内网吧违规吸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共同防控未成年人涉网违法犯罪。针对电信诈骗、校园暴力等突出问题开展校园法治讲座12场,受众达2000余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防控风险服务地方发展。结合办案深入企业广泛开展预防犯罪、法律咨询、风险防控等活动。召开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与区内10家重点非公企业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为开发区热电公司等企业参与的合同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树立主动检务理念,防控环保风险。及时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妥善处理涉案危险废液装载船只,消除水体污染隐患。分析区内伪造物流信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犯罪发案特点,提出建议对策,得到市委练月琴书记批示肯定。妥善处置涉检信访,与区法制办联合出台《开发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完善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办结各类信访案件59件,促使一批信访人员息诉罢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助推廉洁开发区建设

  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人,渎职侵权犯罪1人。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深入打造征地拆迁领域“三廉工程”,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了开发区南马厂乡原乡长陈某贪污受贿案,实现查办正科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零突破。在科技创新领域查办淮安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副主任薛某玩忽职守案,对其涉嫌造成200余万元财政专项资金被骗取的事实进行侦查。同时,对涉嫌贪污的广州路办事处小堆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某某等10人提起公诉,在全区产生明显震慑作用。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解剖个案,开展案例分析。小堆村贪污窝案的分析报告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一案一总结”优秀案例。加强廉政风险研判防控,开展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补贴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为党委和政府提出防治对策。帮助发案单位修补制度漏洞,推动形成预防制度2件。对开发区“西游记产业园”和“中国移动淮安呼叫中心”两家政府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工作。深入基层社区和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3次,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人次。面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2253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和廉政准入制度建立,遏制贿赂犯罪。

  打造信息化侦查新模式。将信息化和大数据运用于职务犯罪侦查,形成依法取证、智能分析、快速突破的侦查模式,成案率显著提升。该模式在查办陈某贪污受贿案等案件中多次发挥关键作用,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优秀技战法”一等奖。开发区检察院多次作为信息化侦查先进典型在全市作经验交流。

  三、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发挥检察机关核心作用,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树立监督权威,筑牢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3名涉案人员监督立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纠正漏捕1人;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捕25人。对不应当起诉的,决定不起诉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对戴某盗窃案中证据瑕疵进行监督,获评全省十大优秀诉讼监督案例。建立刚柔并济的长效监督机制,在刚性监督之外,就办案活动中的瑕疵或其他不当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份,检察提示3份。完善检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提高办案质量。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监督,对监外执行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建议办案机关对不需要羁押的涉案人员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社区服刑监督工作,监督2名社区服刑漏管人员及时接受矫正,监督对1名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的罪犯执行收监。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出台《法律援助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工作办法》,拓展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渠道。对申请监督的民事申诉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针对民事案件中诉讼和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4份,法院已采纳1份。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开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专项行动,发出7份检察建议督促区内行政单位履行职责,均被采纳。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勇担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重任,以建立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为核心,在人员分类、组织机构、办案责任三个方面大胆探索。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现有人员进行分类,遴选出17名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制检察官,并合理配置到办案一线。整合内设机构,建立了扁平化办案组织。取消三级审批,落实办案责任,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各项改革举措提升了办案质效、司法公信力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检察官直接决定案件占总数的90%,办案时间大幅缩短,未出现错案和重大瑕疵。全年共有9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11项,李思雪同志荣获全国十大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打造阳光检务

  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检察工作的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及时向人大工委汇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6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人大代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做好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服务大局等建议,相关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完善“一户两微一终端”检务公开平台,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和提高检察工作。今年已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72份、重要案件信息12件、程序性案件信息662条。

  一年来,开发区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能力作风与工作需要还有差距。二是检察工作与开发区发展大局融合度不高,服务大局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对开发区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偏低。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开发区检察院将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四化”工作要求,认真实施市检察院“二六八行动计划”部署,以“创精品、求特色、争一流、促改革”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和保障开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我们也将紧扣开发区实际,在打造检察工作特色品牌上出实招、见实效。一是着力于在服务保障区内企业健康发展上有新突破。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虚假诉讼等方面积极履职,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着力于在预防职务犯罪上有新作为。开展“1+2”检察促廉工程,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职权清单,重构履职流程,扎牢制度笼子;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合力。三是着力于在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上有新成效,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四是着力于在未成年人权益上有新探索。设立高教园区检察室,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拓展至在校大学生,探索在校生民事权益保护工作,打造社会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未检窗口。五是着力于在信息化建用上有新亮点。建设切实、可行、必要且更加符合基层检察工作发展方向的信息化应用体系,用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开发区检察院将更加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从上级院和开发区党工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开发区“二次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