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执勤交警蒋子明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京沪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847公里+830米处时,因观察不力,追尾撞击因故障停靠路边山东牌照货车,撞伤正在救援查看该抛锚车辆的交警蒋子明,蒋子明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事故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淮安开发区院依法对交通肇事致高速公路紧急救援交警殉职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
2017-11-01 16:16:00 来源:淮安开发区检察
编辑: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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