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原副局长肖某提起公诉。2007年下半年至2011年中秋节期间,肖某在担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建筑管理处处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高教园区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8万元。
[刑事要案]淮安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原副局长肖某提起公诉
2017-11-01 15:05:00 来源:淮安开发区检察
编辑: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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