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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公开
2017-02-26 14:11:00  来源:淮安经开区检察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由派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工作。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

  (六)受理并办理信访、报案、举报、申诉、控告、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事项。

  (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组织实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其他应由派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按照省院“四个化”要求,扎实落实市院“二六八行动计划”部署,以“聚焦主职主业,聚力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夯实基础,多出精品,锤炼队伍,创先争优”为抓手,努力实现“双争”目标,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调整工作进入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方阵,为开发区实现“二次跨越”和全市检察工作稳居全省前列做出应有贡献。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刑事检察科、未成年人检察科、民行控申检察科(举报中心)、检察业务管理科等七个职能部门,政法专项编制50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5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预算测算、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我院工作职能、2017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公用支出综合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标准及人员、车辆编制数、实有数,其他固定资产数,办公、办案技术用房面积等。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考虑上一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支出预算变化因素,以上一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编制。

  我院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严格依照标准制度规定安排相关支出。

  第二部分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科目(类)

  支出用途

  一、财政拨款

  功能科目名称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1、一般公共预算

  1053.3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

  953.3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190.00

  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三、国防支出

  三、其他支出

  三、转移性资金收入

  9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1143.32

  四、债务资金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入合计

  1143.32

  支出合计

  1143.32

  支出合计

  1143.32

  表二

  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收入合计

  1143.32

  一、财政拨款

  1053.32

  1、一般公共预算

  1053.3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未纳入预算的非税资金

  1、专户核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事业收入(不含行政事业性收费)

  3、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

  三、转移性收入

  90.00

  1、上级补助收入

  90.00

  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

  4、行政单位上年结余

  5、事业单位动用上年基金安排

  6、单位上年专项资金结余结转

  7、专户核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上年结转

  四、债务资金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支出合计

  1143.32

  一、基本支出

  953.32

  1、工资福利支出

  718.80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7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7.76

  二、项目支出

  190.00

  三、其他支出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名称

  金额

  支出用途

  项目名称

  金额

  1、一般公共预算

  1053.32

  一、基本支出

  953.3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项目支出

  100.00

  三、其他支出

  收入合计

  1053.32

  支出合计

  1053.32

  表五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类款项)

  金额

  合计

  1053.3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55.56

  20404

  检察

  955.56

  2040401

  行政运行

  855.5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7.7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7.7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9.06

  2210202

  提租补贴

  8.70

  表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合计

  953.3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18.80

  30101

  基本工资

  171.54

  30102

  津贴补贴

  195.49

  30103

  奖金

  104.8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2.21

  30107

  绩效工资

  134.7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76

  30201

  办公费

  99.20

  30211

  差旅费

  5.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8.00

  30239

  其他交通费

  24.5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7.76

  30311

  住房公积金

  88.27

  30312

  提租补贴

  9.49

  表七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类款项)

  金额

  合计

  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此表空白。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类款项)

  金额

  合计

  1053.3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55.56

  20404

  检察

  955.56

  2040401

  行政运行

  855.5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7.7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7.7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9.06

  2210202

  提租补贴

  8.70

  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合计

  1053.3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18.80

  30101

  基本工资

  171.54

  30102

  津贴补贴

  195.49

  30103

  奖金

  104.8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2.21

  30107

  绩效工资

  134.7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76

  30201

  办公费

  99.20

  30211

  差旅费

  5.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8.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4.5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7.76

  30311

  住房公积金

  88.27

  30312

  提租补贴

  9.49

  表十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合计

  136.7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76

  30201

  办公费

  99.20

  30211

  差旅费

  5.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8.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4.56

  表十一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合计

  28.00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0

  三、公务接待费

  8.00

  四、会议费

  0.00

  五、培训费

  10.00

  表十二

  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名称: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计

  预算资金小计

  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小计

  转移性收入小计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采购组织形式

  采购目录编码

  采购目录

  **

  **

  **

  1

  2

  3

  4

  5

  合 计

  156

  70

  86

  公开招标

  货物(A)

  检察业务装备

  146

  60

  86

  公开招标

  货物(A)

  办公设备

  10

  10

  第三部分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14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81.79 万元,增加 18.90 %。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检察业务开展的需求新增预算项目以及装备投入增加等因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143.3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053.3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05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7.79 万元,增长 16.32 %。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检察业务开展的需求新增预算项目以及装备投入增加等因素。

  (2)我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我院无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3.转移性资金收入预算 9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4 万元,增加 60.71 %。主要原因是装备投入需求量增大。

  4.我院无债务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 1143.32 万元。包括:

  2.公共安全(类)支出 1143.32 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行政支出及办案业务支出、检察网络运行维护、检察业务装备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181.79 万元,增长 18.90 %。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检察业务开展的需求新增预算项目以及装备投入增加等因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95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3.79 万元,增长 22.29 %。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检察业务开展的需求新增预算项目以及装备投入增加等因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9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万元,增加 4.9 %。主要原因是装备投入增加。

  我院无其他支出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143.3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53.32 万元,占 92.13 %;

  转移性收入 90 万元,占 7.87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143.3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953.32 万元,占 83.38 %;

  项目支出 190 万元,占 16.62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5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47.79 万元,增长 16.32 %。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检察业务开展的需求新增预算项目以及装备投入增加等因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053.3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2.13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79 万元,增加 16.32 %。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检察业务开展的需求新增预算项目以及装备投入增加等因素。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955.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4.64 万元,增长 19.31 %。其中行政运行(项)支出 855.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39万元,增长 23.25 %。其他检察支出(项)100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97.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8 万元,增长27.65 %,其中住房公积金89.06万元,提租补贴8.7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以及养老保险改革等因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053.32 万元,其中:

  (一)

  人员经费 816.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二)

  公用经费 136.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5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7.79 万元,增长 16.32 %。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检察业务开展的需求新增预算项目以及装备投入增加等因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053.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16.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136.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36.76 万元,比2016年减少 11.73 万元,降低 7.90 %。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综合定额标准降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5.56 %;公务接待费支出 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4.44 %。具体情况如下:

  1.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其中:

  (1)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8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我院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经费156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购买检察业务专用设备及办公用计算机等自动化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