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带着孩子的陌生人,声称钱包掉了,借点车费回去,保证到家后微信转账还钱。相信这样的善意,你我都有,而有人却利用这样的善心去诈骗钱财。
2019年9月,江苏淮安的高先生走在路上,遇到了一对带着小孩的夫妻。夫妻俩操着并不标准的普通话向高先生求助,声称他们一家三口从广州来淮安旅游的,不小心丢了钱包、身份证,希望高先生转几十元车费救急。
高先生觉得夫妻俩的态度比较诚恳,看样子确实比较着急,又带着孩子,遂通过微信扫二维码的方式给夫妻俩转了70元。
夫妻俩又告诉高先生,他们一家三口一天没吃饭了,还要再借一点钱用于吃饭和住宿,因为身份证丢了不能开新房间,要在原酒店续住。还当着高先生的面,打电话给父母,并表示第二天家人就会来淮安,到时候当面还钱并表示感谢。
夫妻俩表示他们的微信限额了,没办法接受更多的转账了,所以只能借点现金。善良的高先生跑了周边四五家小吃店,兑换了一千元现金给了夫妻俩,让他们带着孩子吃点饭。
可第二天高先生想要联系这对夫妻时,却发现夫妻俩将他的微信拉黑了。高先生这才反应过来,所谓的“钱包掉了借点钱救急”竟是一个骗局,遂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无独有偶,2019年3月,廖先生骑车路过广西桂林市区的水果批发市场,被一对带着孩子的夫妻拦下,想找他借一点钱。夫妻俩告诉廖先生,他们来桂林旅游钱包丢了,需要借点钱给孩子买点吃的。
廖先生听到孩子的哭声,看到夫妻俩的样子也是可怜兮兮的,也想不到有人会利用孩子来行骗,随后通过微信转了50元给夫妻俩,还兑换了500元现金交给了夫妻俩。没想到后来再也没联系上这对夫妻。
2020年3月26日,公安机关将王某、陈某抓获。王某、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多起诈骗事实。2020年6月9日,该案移送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2017年至2019年期间,王某、陈某带着幼子到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及江苏省等地,以外出旅游钱包被偷、没有钱给小孩买吃的等借口向被害人借款,利用孩子博取同情,以允诺回家后归还获取被害人信任,通过现金、微信转账、收款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资金后,即将被害人拉黑不再联系。以此方式共骗得295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9291元。
“从我儿子出生四五个月,我们就带他出来骗钱了,别人看我们夫妻带着小孩,可怜兮兮的样子,通常都会同情我们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每天能骗到两、三百块钱。”
“在淮安的行骗,是我们最后骗人,从今年春节后,我们夫妻俩觉得老这样骗人钱为生也不是办法,毕竟孩子都长大了。就都开始打工挣钱了。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认识到错了,我们认罪,希望能够获得减轻处罚。” 王某夫妻说道。
承办检察官审查时发现,王某、陈某均为90后,他们育有一个6岁的女儿、还有个5岁的儿子。王某的父母身体均有残疾,而陈某的父母在照料自己的外孙,并顾不上他们夫妻俩和孩子。夫妻俩在被讯问谈话的时候,一直担心他们夫妻是否会坐牢,十分担心孩子因此没有人带。
考虑到王某夫妻的家庭情况,也为了不让有善心的人寒心,检察官积极劝导王某夫妻退赃。王某、陈某从打工的工厂老板那预支了工资,全部退还了赃款,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陈某依法提起公诉,王某夫妻分别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法分子利用了人们的热心与善心行骗,如在马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遇到陌生人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可以核实对方身份,必要时带其寻求警察帮助,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