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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检察院召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法宣讲会
2018-08-14 10:12:00  来源:

  8月13日,开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成玉宝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法宣讲会。在会上宣讲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刻阐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为今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指出:一要切实用“四种形态”的新要求来统一思想和行动。要充分认清“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四种形态”与“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等重要论断一脉相承,表明了反腐败斗争在持续深入,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二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要勇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同时强化组织责任,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远离纪律和规矩“底线”,防止一时迷失,防患于未然。三要坚持落实全面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队伍纯洁性。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只有事事出以公心,才能确保“四种形态”用好、出效果,使每名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晓、敬畏和严守党纪党规,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

  会议强调: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要严格按党章要求自己,把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把“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