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志伟等36人涉黑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通辽市中级法院判处组织者、领导者董志伟死刑,董志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刑期。
45天时限,242册卷宗、53起犯罪、18项罪名,形成82页4.7万余字起诉书,这是董志伟等36人涉黑案被李祥龙提起公诉时的数字。专案组45天内奔赴7个旗县进行提审,最终一起起铁证如山的犯罪被准确认定,一个个穷凶极恶的罪犯被绳之以法。
震惊全国的“3·25梁某持枪杀人案”案发通辽市开鲁县,犯罪人梁某数小时内持枪杀害5人,均致被害人当场死亡。一时间舆论哗然,社会上谣言频传。只有加速案件办理,以公开审判的方式惩治犯罪,才能消除谣言,安抚民心。
案件迅速侦破,移送起诉后,通辽市检察院指派李祥龙承办该案。庭审过程中,李祥龙充分利用检察信息技术,通过思维导图、多媒体示证等方式,制作了包括作案轨迹、现场视频、痕迹提取、DNA鉴定等多份证据在内的动态示证页面,向法庭及旁听群众全面、准确地还原了全部案发过程,还原了犯罪人梁某在心理狭隘的主观心态下因琐事报复社会枪杀5人的完整始末。
庭审中,梁某的辩护人提出精神病鉴定申请。李祥龙在庭前已有预判,当庭出示了审查起诉阶段就已补充调取的梁某家族无精神病史、其本人无既往精神病表现的多份证据,并结合案发过程中梁某实施犯罪时冷静、残忍的犯罪视频,使用单发枪支需要瞄准、击发、退弹、上膛等复杂操作的客观因素展开充分答辩,论述说明梁某作案时犯意决绝、思维清晰,并不存在精神异常现象。最终,法庭采纳了检方公诉意见,当庭驳回了辩护人提出的鉴定申请,使本案得以依法快速审理。
当法槌落下的一刻,出示了数百页证据并进行多轮法庭辩论的李祥龙,已经声音嘶哑。事后,工作人员在整理法庭时发现他在纸上写着八个字:“以慰死者,以儆效尤”。
“难啃的骨头交给他,总让人多一份安心。”同事们这样评价李祥龙。在办理包头市副市长路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中,李祥龙受指派作为承办检察官,到呼和浩特熟悉案情。在该案犯罪行为历时多年、岗位变化及请托事项曲折复杂的背景下,李祥龙与监委同志一道通过审查证据、开会研判、挂图作战等方式,为调查取证梳理思路、提出意见。
在自治区检察院的业务指导下,他在全区率先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该案被自治区监委评为优秀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李祥龙常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刑事检察工作不仅要靠理想坚守,还要靠过硬的本领。日复一日的理论学习和司法实践,让他更笃定了对法学专业的信仰和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