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算来,我从检17年,距离蒋先生离世已8年。说来也巧,我在检察生涯初年,无论是在侦查监督科或是在反贪部门,都和先生同处一间办公室,自然而然与先生师徒结对,正是在他的教导下,一步步从学写字开始熟悉检察业务的。
对,就是从学写字开始的。记得那是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先生叫我一起去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场笔录记下来,我大汗淋漓、气喘心虚,给先生一看,字迹歪七扭八、满目涂改。先生看后,什么都没说,默默将原稿退给我,然后自己再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边问边记。看着他笔录上工整的字体,我呆若木鸡。
第二天,他给我了一本封面泛黄但整洁如新的行楷字帖和一本练习册。他告诉我,从现在起我的“课后作业”是每天练字10页,第二天交给他。每天下午,他无论多忙都要将看过的练习册交给我,上面哪个字临得好,他会圈出来,哪个字临得潦草,他也会用他那一手漂亮的钢笔行书工工整整地备注在旁边。他还经常告诉我,字如其人,练字练心,检察工作要公正无私,故必须字正人正;检察工作也要导人向善,故唯有正己方能正人。直到现在,我虽依然一手不太拿得出手的字,但先生的话却让我铭记一生。
先生大我24岁,是全院公认的办案能手和资深业务导师,不少青年干警都在他的指导下成长为政法战线骨干。他曾戏称我为他的“关门弟子”,何谓“关门”,用他的话说,就是关起门来教我办案经验技巧,探讨监督思路举措,还不时考察学习效果。记得在侦办一起受贿案件时,先生冷不丁考教我,调查行贿人该从何处发问?我不假思索回答道,应从行贿赃款问起。先生随即耐心教导说,行受贿行为具有隐蔽性且大多“一对一”,在调查行贿人时,应首先从调查行贿人如何联系和接触受贿人入手,然后以受贿人职权职责为核心顺藤摸瓜,才能取得突破。现在,我虽没有从事一线办案工作,但追根溯源,我的检察思维基因或许是从他那里种下的,至今于我受益匪浅。
先生做事心细如发,却性如烈火。记得有一次,他带着我清点登记犯罪嫌疑人物品,我看也不看,拿起一条中华烟就登记“中华烟一条”,先生眼疾手快,一把夺过中华烟从盒中清点出6盒。先生冲我吼道:“细节决定成败,粗心大意不是干检察的料!”旁边一位老同志拉着先生劝解道:“跟娃好生说,别动怒。”我怔怔地愣在原地,震惊、委屈、悔恨……一齐涌上心头。
我从小到大都是老师心中的好学生、长辈眼里的乖孩子,就为了这件小事儿,值得对我发这么大的火吗?当天晚上,先生约我吃饭,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检察工作必须严谨细致,我们要像手艺人一样,对每一个环节精益求精,才能办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现在对我严格要求,将来会让我少走弯路、不犯错误。听到这里,我早已羞愧不已,泣不成声……
“梨花风起正清明,潇潇暮雨人归去。”先生之音容宛然在目,先生之教导未尝或忘。遥想先生弥留之际,口不能言,唯有以手指心。我明白,先生是想告诉我,他的一生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行无愧于人,止无愧于心。我想这就是老一辈检察人对我们最宝贵的传承,最殷切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