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数据
今年以来,开发区检察院共四件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
二、具体工作情况
1.王某某等人诈骗案
4月17日下午,开发区院针对一起在校生王某某涉嫌诈骗的案件开展公开审查工作。公开审查听证会在开发区院新办案中心听证室进行,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参加。听证会中,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简要案情;随后,侦查人员和律师分别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逮捕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最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发表了评议意见。开发区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情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张某某盗窃案
4月26日下午,开发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张某某涉嫌盗窃案开展公开审查工作。公开审查听证会在开发区院新办案中心听证室进行,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听证会中,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简要案情;随后,侦查人员和律师分别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逮捕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最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发表了评议意见。
3.李某某诈骗案
7月31日上午,开发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李某涉嫌诈骗案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邀请淮安市人民监督员、市妇联、开发区社区工作人员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阐述了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辩护人亦介绍了自己家庭及小孩抚养情况。最后妇联、人民监督员及李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对李某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发表意见并就未成年子女后续抚养、监护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开发区检察院结合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听证会妇联、人民监督员相关建议,该院刑检部门还汇同未检部门部署开展下一步对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以保证该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4.陈某绑架案
8月21日下午,开发区检察院在案件听证室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陈某涉嫌绑架案举行公开审查,邀请开发区人大代表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阐述了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陈某及的辩护人陈述了案中可能存在的从轻处罚情节。最后人大代表对陈某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发表意见并对如何缓和社会和家庭矛盾给出合理化建议。会后,开发区检察院结合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听证会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做好案件当事人的情绪疏导工作,以保证该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