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仲裁员、青年志愿者,共同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在深圳路大润发超市门前广场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等普法读物,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现场解答,以最直接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检察职能。本次宣传我院干警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400余份,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仲裁员、青年志愿者,共同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在深圳路大润发超市门前广场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等普法读物,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现场解答,以最直接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检察职能。本次宣传我院干警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400余份,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