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件70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16.67%,批准和决定逮捕42件59人,同比分别上升27.27%和37.21%。不批准和不予逮捕5件9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下降40%。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4件293人,同比分别下降16.41%和13.06%。审结处理196件260人,同比分别下降4.81%和20.93%。审查起诉188件249人,同比分别上升27.03%和47.34%,不起诉5件7人,同比分别下降86.49%和84.09%。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件70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16.67%,批准和决定逮捕42件59人,同比分别上升27.27%和37.21%。不批准和不予逮捕5件9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下降40%。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4件293人,同比分别下降16.41%和13.06%。审结处理196件260人,同比分别下降4.81%和20.93%。审查起诉188件249人,同比分别上升27.03%和47.34%,不起诉5件7人,同比分别下降86.49%和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