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卞某某依法批准逮捕。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卞某某与李某某、王某某等人经商议,在南京设立办事处,以公司发展需要资金为由,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通过召开酒会推介、现场宣传、到场参观、口口相传等方式,采取月息30%的高额回报、按月返利、6个月返还完毕的模式进行融资,共吸收381名南京市民投资共计1722.5万元。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淮安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
2019-09-18 16:00:00 来源:开发区检察
编辑: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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