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三名嫌疑人进行追捕。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卜某某、李某某经商议,购买国家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药品呋塞米,添加在其生产的糖果片中,以“妙瘦”减肥产品的名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开发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唐某某等三人行为危害大,应当采取逮捕措施,遂改变三人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决定予以逮捕,捕后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淮安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2019-03-06 09:07:00 来源:开发区检察
编辑: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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