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办案故事]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只用了15天
2018-07-21 16:16:00  来源:检察日报

  公诉人说案

  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

  虽然本案被告人级别低,涉案总额也不大,但涉及三个罪名,犯罪次数也较多,加上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淮安市办理的留置第一案,所以我院非常重视。作为检察长,同时也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反贪侦查和刑检工作的检察人,我一直高度关注此案,对涉及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都靠前指挥,提前谋划,并直接作为承办人参办此案。在承办此案过程中,我院探索性地开展工作,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做法,为我们以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借鉴。


  01

  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调查

  今年2月24日,陆道军被淮安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应区监委邀请,3月1 7日,我院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到区监委提前介入该案,熟悉案件基本情况,初步审查证据材料,针对被告人重点辩解的内容,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建议。如陆道军辩解称其贪污款系项目活动经费,我院员额检察官建议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区监委采纳建议派员赴南京调查排除了其辩解。同时,就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对陆道军采取什么强制措施进行研究,双方一致认为综合案件情况,陆道军有翻供、逃跑等可能,对其逮捕比较适宜。

  02

  开展证据合法性审查

  4月2日,淮安区监委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在此之前,提前介入的检察官将该案情况和初步形成的审查报告交给检委会委员审阅。该案移送到我院当日中午,我院立即召开检委会会议,对被告人陆道军采取何种强制措施进行讨论,并于当日对其决定逮捕。公安机关对陆道军执行逮捕后的第二天,我院指派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员额检察官立即对该案开展证据合法性审查工作,通过对陆道军进行询问了解其在被留置期间的情况。陆道军表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语言文明,程序规范,没有诱供逼供现象,由此进一步巩固了相关证据的合法性。

  03

  监委主动反向介入配合我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为确保该案快速准确办理,淮安区监委承办人主动到我院驻点办公,对案件审查起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避免了因案件退查延误时间的情况发生,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如在案件审查时,我发现卷宗缺少陆道军是否有自首情节的证据,立即建议监委承办人出具了书面发破案经过,最终我院对陆道军挪用公款和受贿认定为自首。

  ✍

  由于措施得力,办案规范,证据完善,我院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只用了15天时间,法院庭审后也当庭予以宣判,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在办理该案中,我们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如关于财务、网络、环保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我们公诉人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在新时期检察工作中“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不断提升公诉人的专业化能力水平,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END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