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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开区检察:传播检察好声音 讲述检察好故事
2020-09-17 14:05:00  来源:淮安经开区检察

  网络媒体已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逐渐成为检察机关正面发声、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成为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的重要平台。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纸媒、网络阵地,宣传检察工作,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

  

  淮安经开区检察“欣”媒体工作室,打造新媒体普法短视频,每期邀请一位检察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以案释法,及时解读相关法律条文,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检察队伍形象,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该院始终将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形成宣传工作全院“一盘棋”,营造“大宣传”的工作格局。院党组多次听取宣传工作汇报,对一些重大新闻宣传活动亲自策划、亲自部署。在全院干警中树立学习写作之风,形成了全院参与检察新闻稿件写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和学习氛围。

  

  为发挥好新媒体宣传的优势,在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中,积极借助“两微一端”、学习强国等平台,切实增强宣传力度。同时,在推进检察宣传过程中,组建多媒体矩阵,实时发布本院检察动态,丰富微博、微信内容,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第一时间了解检察信息。

  

  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向网民普及法律知识,实现了“指尖”上的对话、互动与交流。疫情期间,该院通过【淮安开发区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微视频丨江苏淮安:检察官教你防诈骗》,后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该条视频播放量达到408601人次,点赞量2355。通过学校群、家长群推送,获得师生们一致好评。推送《江苏淮安:检察官携手心理咨询师开讲“第一课” 》,该篇文章阅读量达到145625人次,点赞量5240。

  

  针对明年即将施行的民法典,淮安经开区检察官自编自导自演【民法典普法短剧】,将趣味与普法相结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生动活泼的展现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

  截止目前,已推出22期原创普法短视频,学习强国平台采用7次,江苏省电视台采用9次,《检察官带您了解什么是不起诉》、《行孝道,更要走正道!》、《世界读书日丨江苏淮安:检察官走进校园新式“说法”、《隔夜酒能开车吗?》、《夫妻间的工资条构成隐私吗?》等多个作品江苏检察在线、江苏政法微博、江苏政法抖音等多个平台采用。

  

  淮安经开区检察将继续前进,推出更多的作品,将“传播检察好声音 讲好检察好故事”的理念秉持下去,充分挖掘正能量,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开检说法”也将持续接地气的普法,引领法治新风尚,彰显新时代特色。

  编辑: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