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张玲是个“散发光芒”的年轻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全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市爱岗敬业好青年……她参与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以及全国、全省级别的典型案例。
今年5月,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张玲以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业务标兵”称号,在自己的履历上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同事的眼中,张玲的“小宇宙”似乎有着无限的潜能。近日,记者对张玲进行了专访,试图探究她解锁能量的“密码”。
追求卓越,“陪练”转正拔得头筹
从张玲获得的诸多荣誉来看,这位年轻的检察官既有青年人的锐气、闯劲和干劲,也有检察人坚守法治信仰、坚守公平正义,把工作做精做细的韧劲。无论置身哪个岗位,她都能保持对检察工作的热情,尽己所能,追求卓越。
从事检察工作13年来,张玲先后在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履职。2018年,张玲被调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面对新领域、新业务,她勤学善思,虚心求教,像海绵一样迅速汲取知识养分。在她看来,只有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有足够的底气。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让她在短短几年内迅速从一名部门新兵成长为业务精兵。
得知最高检将举行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的消息后,为了检验自己的专业功底是否扎实,张玲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市赛和省赛的选拔。因临场发挥不够完美,张玲最初并没能获得代表广东检察机关出战全国赛的资格,但作为“陪练”,她得到了与参赛选手一同训练的机会。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张玲以“陪练”的身份全身心投入集训备赛中。经历4轮集训,她的知识体系进一步完善,办案敏锐度不断提高,文书说理性显著增强,综合素能得到全面提升。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在今年3月最后一次集训开始前,原定参赛的一位选手因出现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比赛,张玲被通知临时顶上。
“接到通知时,我瞬间感觉压力倍增。既然组织选择了我,那我就要对得起这份信任,无论结果如何,只有尽力而为才能不负这份厚爱。”从“陪练”转为正式参赛选手后,张玲马上调整状态,抓住剩余不多的时间“闭关修炼”。每天早上6点,她就开始背法条、刷案例、做题目,白天和队友一起模拟比赛,晚上还要复盘当日所学,直到5月15日和战友们一同踏上征途。
5月17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正式拉开帷幕。张玲和来自全国各地、经过层层选拔的96名参赛选手同台竞技。得益于扎实的基本功、丰富的办案实践以及备赛期间的勤学苦练,她一路闯关进入决赛,并得到了全场综合最高分。
只要心中有光,何惧山高水长。“锚定心中的目标勇往直前,你会发现它并非那么遥不可及。”赛后,张玲感慨地说。
臻于至善,小案件办出大效果
“办案中若发现一些社会问题,我总会思考问题背后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否促使制度更加完善。”张玲说,对于办案,她始终坚持高标准,力求实现监督一案,解决一个问题,影响一个领域。
2021年一个炎热的夏日,王某霞来到珠海市检察院,将厚厚的一沓资料交到张玲手上,愁容满面地说:“我的诉求非常简单,我只想要一套质量安全的住宅。”
受理案件后,张玲了解到,王某霞在几年前与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以342万余元购买了一套房屋,随后又签订《改造及装饰装修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对房屋加建夹层、卫生间等。房屋改造完成后,王某霞以改造工作未完成消防验收、备案为由拒绝收房,并相继起诉住建部门要求履行竣工验收备案职责、起诉某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但她的诉求最终未能获得法院支持。
张玲经过深入审查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住建部门是否应当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责。但这起案件的情况又有些特殊,案涉房屋建设工程本身已经完成了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人王某霞是要求针对室内加建部分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而住建部门认为室内加建部分无需再行备案,某公司也因加建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了整改,法院判决并无不当。随后,珠海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张玲发现,建筑单位不及时备案或者备案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屡有发生,自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法院受理的竣工验收备案类纠纷案件总计有422件。该领域诉讼频发的根源性问题究竟是什么?能否通过检察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张玲从王某霞申请监督案出发,开始了进一步思考和调查。最终,张玲发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是造成该领域纠纷频发的最重要原因。
为促进诉源治理,经请示广东省检察院后,珠海市检察院决定启动涉住建领域竣工验收备案专项行政检察监督,张玲和来自基层检察院的4名行政检察官组成了办案组。经过充分的调研走访,办案组以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为切入点,依法向珠海各区住建部门发出了精准的类案检察建议,督促住建部门开展了系统排查与工作方式改进。
案件办到这里,工作仍未结束。为扩大监督效果,办案组以专题分析报告的形式,以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就本案的办理情况向珠海市住建部门和市委政法委作专题报告。市委政法委收到专题分析报告后批转至市政府,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住建部门关于住建领域工作情况汇报后,要求住建部门联合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让张玲更加欣喜的是,广东省检察院听取珠海市检察院专项监督情况汇报后,推动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不规范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推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在省市区三个层面开展监督,在更大范围内保障了类案监督质效,该案凭借突出的社会治理效果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担当有为,以更优履职解民忧
从事检察工作13年来,张玲办理过1000余件案件,她真切体会到无论是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还是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桩桩系民情,件件关民生,每一个案件都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这让她从未能忘记肩上的使命——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温度的传递者。
在办理的众多案件中,张玲特别难忘的是那件农民工欠薪案。
2020年,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张玲在履职中发现,当地农民工欠薪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十余年来竟然为零,究竟是法院办错案了,还是人社部门怠于履职?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明明有更快捷的行政救济途径,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带着疑问,张玲翻阅各种法律、政策文件,研究薪资领域的资料文献,和同事们多次走访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进行广泛的调查核实。
张玲和同事们经调查发现,人社部门曾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次遭拒。故此后十余年间,在办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农民工工资案件时,人社部门要么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么引导劳动者、农民工自行申请仲裁和诉讼,再未依法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样的处理方式,导致农民工讨要薪资不得不经历仲裁、诉讼的漫长过程。而根据行政诉讼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人社部门作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法可依、于法有据。
“农民工是城市中默默无闻的奋斗者,他们的稳定收入关乎着一家老小的生计。走访了几位农民工兄弟后,我更深地体会到了他们的不易,也更坚定了要尽自己最大努力为他们做点事情的信念和决心。”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监督法院过往的裁定已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如今全珠海市的行政案件已于2017年起由珠海市金湾区法院集中管辖,张玲认为,检察机关应从切实解决问题的角度精准发力,畅通人社局就行政处理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渠道,提高农民工追讨欠薪的效率,让他们能更快拿到应得的报酬。
2022年4月,张玲和同事们就人社局依法申请的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座谈并与法官进行深入探讨。法院方面表示,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于欠薪的金额无争议的,法院将依法受理。法律渠道畅通后,张玲和同事们又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向人社部门发出了类案检察建议。人社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对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处理进行了规范,自此,珠海市人社部门长达十余年非诉执行申请难的问题得以解决。该案获评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张玲说,今后定将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继续锐意进取、努力拼搏,守好初心、秉承匠心,不断在专业能力上追求极致,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和方法,以实际行动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韦磊、孙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