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biqiemietiesanjie na!(蒙语译为:爸爸,我想你了!)”看守所的会见室里,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哭着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坐在他对面的嫌疑人包某(化名)顿时就眼圈一红,掉下了眼泪。
包某是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嫌疑人,男孩是他的儿子。不久前,刚接到包某的案件时,我像以往一样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录入等工作,直到仔细查看案卷时,才注意到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酒驾案件。
卷宗显示,案发当日,受疫情影响心情颇为烦闷的包某,叫了朋友出去喝酒。喝着喝着,包某忽然接到妻子的电话,得知儿子发烧了。他着急地挂了电话,就冲出饭店。“这可是非常时期!”包某害怕儿子不是普通发烧,回家抱起儿子就要去医院,却发现出租车不好叫,他不顾妻子再三劝阻,自己开车去医院。在焦虑和酒精的作用下,他越开越快,在快到医院时发生了事故。他让妻子赶紧抱着儿子去医院,自己留下来等交警处理。交警核查发现,包某于2019年11月因醉酒驾车,驾驶证被吊销,现在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后来,经过医院诊断,包某的儿子只是感冒引起的发热。但是,包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发生酒驾行为,不仅破坏了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也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
通过远程提讯,我在视频中见到了包某。看着他脸上写满了懊悔,整个人蜷缩着,紧张地搓着手指,我耐心地向他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诉他如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他立即向我们保证:“我以后再也不喝酒开车了!不,我要戒酒了!真的太耽误事了!如果这次再严重点,我会后悔一辈子的。孩子还小,我以后一定要给儿子做个好榜样!”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从来都不是一句戏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更是为家庭幸福保驾护航。(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夏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