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魏娟
魏娟,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独任检察官,从检10年,是青检公诉的一员骁将。多年来,她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释心结,把社会责任感融入到工作中,又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让胸前的检徽闪光,让公诉人的荣耀闪光。
蕙质兰心 勇于担当
作为公诉人,魏娟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面对困难她从不却步,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公平与正义的重担,用精湛的业务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以拳拳之心尽显巾帼本色,展现柔情与担当。
2016年11月,青浦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一起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文玩艺术品诈骗案,涉案金额达到1300余万元,涉案人员达49名。魏娟主动请缨要求承办该案件。面对多达四十余本,每本均超过两百页的卷宗,她不疾不徐,将卷宗资料分门别类,通过电子表格细致梳理,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一对应,指控证据一目了然。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魏娟的眼睛熬红了,嗓子哑了,而犯罪嫌疑人面对铁证如山均表示认罪,最终该案在两个月内得以顺利审结。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在细致梳理该案的过程中,还发现了12名其他涉案人员的追诉线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了追诉通知书。
明察秋毫 心系民生
除了做好日常工作之外,魏娟每年还要承办多起贪污贿赂类疑难复杂案件。在她眼里,除了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外,及时妥善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同样是检察官的必修课。
在办理罗某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罗某某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重伤3人轻微伤,区法院认定事实时将4名被害人均认定为过错方,依据被告人罗某某存在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后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作为案件承办人的魏娟认为,3名轻微伤被害人存在过错,但重伤害被害人系无过错被害人,区法院认定事实有误,量刑畸轻。经过细致分析后,她果断向二分院提出了抗诉申请并得到支持。在案件二审过程中,魏娟还适时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在她的耐心劝说下,被告人家属愿意补偿重伤被害人人民币17万元,罗某某也在庭审过程中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二审法院对罗某某依法改判,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授业解惑 凝心聚力
2015年司法改革后,魏娟被任命为独任检察官,成立了单独的办案组。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做好队伍的传帮带工作,为青年干警迅速提高业务技能开辟了“快车道”。
她积极带领组内其他2名检察官助理参加“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并组织了灵活多样的讲评会、办案质量及效率评析会、个案经验介绍、疑难案件探讨等,使青年干警对案件办理过程和审讯突破的技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她注重发挥团队作用,从而形成整体优势,并通过多种形式吸纳青年干警的谏言,发挥青年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去年,组内3人诉讼监督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年度考核均名列前茅。其中,魏娟获得了检察官序列考核中的第一名,年度考核为优秀。
公诉人是法律学子向往的职业,是青年检察官成长的舞台。
魏娟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己任,用娴熟的业务技能和敏锐的办案触觉,如冬日的狂风涤荡着违法者晦涩的心灵,让公平和正义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