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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 应多读法律书
2018-08-21 10:31:00  来源: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海军在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北京演播室《两会大家谈》节目时建议,用人单位从海外引进人才和专家时,应该完善相关制度,规避引进人才可能带来的一些矛盾和纠纷,避免引进人才的单位造成人财两空的尴尬境地。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懂法,才能规避法律风险,不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

  人类获得知识的途径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为“读万卷书”,二为“行万里路”。通过读书,我们可以获取人类创造的大量知识财富,从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探索未知的领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方面书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尤其是这类书籍对党员干部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它们是党员干部对基层百姓工作生活的指南。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已是当务之急,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知法懂法,才会公正执法,这是《看得见的正义》这本书予以世人的深意,也使党员干部可以从中得到裨益和警醒。“看得见的正义”这一说法来自著名的格言:“正义不仅要被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作为一本法学著作,作者陈瑞华以深厚的学术功底为依托,引用23个法学格言,用流畅的语言讲解“程序正义”的真正内涵,可以说是面向社会进行的一场法学理论的知识普及。书中,作者对法律实践中的种种反思及对现实案例的层层剖析,是为现实中有同样际遇的读者释惑,更是对公民权利的维护。作者想要表达的是,正义的尺度并非程序的正当,而是权利的实现。当遇到法律问题时,第一反应不再是病急乱投医,亦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这样的意识,应当是《看得见的正义》带给我们的最大收获。

  一个人,尤其是党员干部,综合能力的提升是全方位的,法律是其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储备。《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这本书,由此得到青睐,因为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得到一些启迪。不违法可以称为合法吗?普通人突然遭遇法律问题时,怎样做才不至于很被动?律师的“专业性”体现在什么地方?……生活中,工作中,这些有关法律的疑问无所不在。试想,一名党员干部如果不知法,如何能以正确的处理方式维护群众的正常利益?正如书名所言——《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党员干部如果法律知识欠缺,就不可能在群众利益受到法律侵害时,适时做出正确的论断。身为党员干部,内心没有法纪之尺,处理问题自然会有所偏颇,全凭个人喜好而行,对百姓来说,就失去了所谓的公平和公正。书中有一章节提到——想了解法律,先读懂这36个法律名词。有些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薄弱,工作中,往往是想当然比理智占了上风,甚至滋生“不违法可以称为合法”的观念。生活中、工作中,有关法律的疑问无所不在。不懂法,谈何执法?

  法律是神圣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今天的现实难题,更重要的是为了以后的个人行为树立一些榜样作用,起到教育大众、惩罚小众的基本目标。当法律制度相对规范和稳定之后,我们越来越多地受益于法律所发挥的公平公正的基础作用。通过阅读法律书籍,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认知法律的价值与意义,产生新的思考和认知。

  法律有时候是一种工具,有时候就是知识本身,对其有所了解是很有益的。我们只有先了解,才有可能善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而法治思维又是自觉、主动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的前提。多读一点法律方面的相关书籍,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党员干部才会切实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令人信服。如是,工作中才会得心应手,做事有法可依,不失公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适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多读法律书,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把法律种子播入精神的土壤,让法律基因融入自己的血脉之中,成为构筑平安中国的密码,用法律元素擦亮党员干部这张名片。

  (曹辉 作者单位:辽宁省营口市纪委监委)

  编辑: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