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蒋国星
原任职务: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副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9月12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蒋国星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犯罪事实:2002年1月至2013年11月,蒋国星利用担任江苏省句容市委书记,徐州市委常委、睢宁县委书记,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8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新闻背景:这是蒋国星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忏悔书
随波逐流,底线失守
我曾是一个遵纪守法、言行非常谨慎的人,也曾具有艰苦创业、积极向上的精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工作努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受到很多领导的肯定,赢得过较好的群众口碑。
1986年,一个老乡想送我一台太阳能热水器,我不敢要。当时这台热水器的价格是30元钱。为什么不敢要?是因为怕犯错误、受处分。在担任句容市长的最初几年,我也是非常谨慎的。当时,我的大学同班同学有两人因为经济问题被判刑,还有一些我认识的人因受贿而坐牢。这些活生生的事例,对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但是,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我的思想却逐渐滑坡了,胆子也大了起来,党性原则被我抛到了脑后,廉洁自律成了空喊的一句口号。虽然也经常看警示片,但人已经麻木了。
在金钱美色面前,我逐渐失去了定力。觉得人生短暂,到这个世界上走一趟不容易,该享受的要享受,该得到的要得到。我有时候甚至想,现在这个社会,谁没有情人?谁不收钱?连一些小的科级干部都收钱,更不要说我这个级别的领导干部了!于是,在随波逐流中我逐步丧失了党性,失守了底线,把不正常的现象看成了正常,迷失了自己。
贪图享受,欲望膨胀
列宁说过,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事实的确如此。回想过去,我的少年时代、青年时代都是在非常困难的生活中度过的。我生于1955年,那时候农村生活极度困难。在我的记忆中,我小时候没有吃过香蕉、苹果,更没有喝过牛奶。1973年高中毕业后,我回农村务农,担任生产队农技员,虽然整天跟化肥农药打交道,但我一点儿不觉得苦。我刚进城工作时,父亲只给了我10元零用钱,三个姑姑凑了30元钱买了一块手表送给我。一直到1980年初结婚,我最好的一件衣服是当兵的小叔叔送给我的军装。我和妻子在12平方米的平房里一住就是6年,直到1986年才分到一套46平方米的平房。1997年调任句容市长后,我住的是9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觉得已经很好了。
但是,担任句容市委书记后,特别是当了徐州市委常委、睢宁县委书记后,我的要求就高了。享受人生、超前消费思想占据了上风,住大房子、看重钱财的愿望急剧膨胀,觉得到了这个级别,该换别墅住了,也该为女儿的幸福生活创造条件了。这些思想为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埋下了定时炸弹。我家原来的房子123平方米,面积已经不算小了,但我嫌小。在装修好之后,在妻子的反对声中,我强行将这套房子卖掉,换成了一套215平方米的。
心存侥幸,追悔莫及
我先后当过两个市县的书记,在工作过程中,我结识了一些省领导,他们有的对我特别关心、特别信任。我自己感觉,他们就是我的“靠山”,就是我的“保护神”。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我讲话的。这种想法让我有些有恃无恐。
其实,这些年来,我也有心中不安的时候,但侥幸心理总是不断地战胜不安心理。我总是在不断地安慰自己、说服自己,我觉得反腐力度再大也反不到我头上。直到被“双规”我才明白,在违纪违法事实面前,任何领导都不可能为我说话。我只有积极退赃、真诚悔过。
此时此刻,我深感对不起关心我、教育我的党组织。我是一个有39年党龄的老党员,对党充满了感情,是党把我从一个农村青年培养成了一名副厅级干部。然而现在,我却不得不离开党组织,这是我内心不愿意接受的!
此时此刻,我深感对不起我的母亲。是她含辛茹苦将我培养成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她的骄傲。可是现在,她老人家为我伤透了心。
此时此刻,我深感对不起我的家人。对一个人来说,在外面再风光,官做得再大,也离不开家庭,离不开家人。如今,因为我的违法犯罪,不仅让自己痛苦,更让家人痛苦。
然而,这一切都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我必须面对现实,知罪认罪,真诚忏悔。在认真改造的基础上重新做人,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原标题:他天真地认为,自己有“靠山”,反腐力度再大也反不到自己头上;直到被“双规”,他明白了——不洁身自好,谁也保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