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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百花盛开,比百花更美的 是我们的……(二)
2018-03-13 11:13:00  来源:

  她们忠于职守,更勇于创新

  她们爱岗敬业,更热爱生活

  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

  积极投身于淮安检察事业

  ↓↓↓

  她们

  是我们的“优秀检察官”

  更是最美的“巾帼之花”

  淮安市

  “优秀女检察官”评选活动

  结果公布啦

  下面几期就跟着小编一起

  走近我们的“优秀女检察官们”吧

  ▽▽▽

  1

  刚柔并济显风采

  ——记淮安市优秀女检察官张浩

  “阳光的笑容,谦和的态度,细心的倾听,耐心的解释,就像一缕阳光,让人倍感温暖。”说起清江浦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检察官张浩,不少群众会有如是评价。

  控告申诉科是集来信来访、司法救助、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等工作为一体的一个综合性内外法律监督部门,既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又是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事多且繁琐,责任也尤为重大。而在面对这些纷繁复杂的案件时,张浩总能认真全面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

  “司法的存在,就是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张浩说。在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中,她认真细致地审阅案卷材料,调查走访知情人员及相关证人,做了大量的审查工作,依法将该案由存疑不起诉改为绝对不起诉。同时她细心地考虑到,被害人的亲属有可能不接受这一结果。为此张浩主动走访被害人的父母,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案件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律是无情的,但随着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推行实施,司法除了打击社会犯罪、维护社会公正的功能之外,还多了一项扶危济困的职能,这让司法多了一些温情的色彩。

  去年,清江浦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张浩了解到该案7名被害人家庭的具体情况十分困难。于是,她提前介入,依职权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首先是心理救助,让两名心理辅导老师分别对每一位受伤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缓解恶性案件给他们的心理带来的负面影响,修复心理创伤。与此同时,她还积极进行经济救助,通过审查,决定救助该案家庭经济困难的1名死者家属、2名伤者共8万元。

  在检察岗位上的20多年里,张浩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等荣誉,其承办过的刑事申诉案也荣获了全省十佳精品案件。化茧成蝶正当时,一项项荣誉折射着张浩积极进取的坚定足迹,凝聚着她的智慧和汗水。张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乐章。

  2

  宛如春梅绽放

  ——记淮安市优秀女检察官周红梅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有梅争春。周红梅,一个平凡的名字,一名普通的检察官,她却用自己的行动写下一段不平凡的传奇。从书记员到办案一线,从检20余年,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任劳任怨、悉心敬业,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赤诚,一路播撒正义、传递希望。

  公诉好比端上法庭的一道菜肴,而证据就是食材。要做好这道菜,必须保证原材料新鲜。在公诉岗位上,周红梅带头办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始终做到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对严重刑事犯罪予以从重从快打击。

  在办理王某强奸案时,由于案情复杂,证据出现问题,她多次放弃周末加班加点,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让侦查人员深为叹服。在案件补查重报后,她重新认真审查全案证据,深入研究案情,书写了长达一万余字的审查报告,拟定了讯问被告人提纲和出示证据的方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她在庭上应用自如,讯问切中要害,证据清晰有序,答辩有理有据,充分展示了国家公诉人集公平与正义、知识与智慧于一身的良好形象。

  周红梅说,法律是有温度的,而不是冷冰冰的,女性法律工作者更应该在执法中多一点温情和关怀。

  在审查起诉韩某强奸案中,被害人秀秀(化名)的遭遇一下子牵动了她的心。秀秀的妈妈是个云南人,在秀秀一岁时就抛下她和爸爸,从此再也没回来,秀秀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到了秀秀上学的年纪,家里生活开支日益增多,秀秀的爸爸只好到城区的某个浴室当搓背工。为了方便照顾女儿,秀秀的爸爸便把她带在身边上学。年幼的秀秀非常懂事,从不向爸爸要零花钱,放学后一个人在出租屋里默默地做作业、随便吃点饭菜。因为爸爸下班很晚,她经常等着等着就睡着了,为了方便爸爸也没有让她睡觉前把门锁好。案发当晚,秀秀像往常一样做作业、吃饭、睡觉,睡梦中感觉有手伸进被窝摸她,惊醒后发现竟然是爸爸的朋友韩某,无助的秀秀在强烈反抗后还是被韩某糟蹋了。案发后秀秀的情绪特别低落,一度想过轻生,周红梅特地安排与秀秀见面,和她促膝谈心,聊聊学习和理想,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谈心后,秀秀终于打开了心结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这位检察官妈妈也放下了心中的担子。

  播种行为,会收获习惯;播种梦想,会收获扬帆。周红梅先后荣获“淮安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淮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江苏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个人、2015年度淮阴好人、淮阴区“身边的榜样前行的力量”百名标兵等荣誉称号。这一株傲雪凌霜的红梅,正迎来生命中最美丽的春天。

  3

  从“门外汉”到“女汉子”

  ——记淮安市优秀女检察官宋婷

  学计算机专业的宋婷,其实和检察院的工作并不对口,但出于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在2004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她毅然将志愿投向这里。工作后,宋婷通过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从普通的书记员做起,一路成长为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期间监督了一件又一件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我一直对检察院比较向往,觉得这里是个惩恶扬善,没有太多杂质的地方。”谈起选择当检察官的初衷,宋婷说想法很纯粹。正是这份纯粹,给了她心无旁骛的勇气,和最原生的工作动力。2016年,宋婷开始担任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她深感肩上的胆子重大,因为民事领域涉及的面很广,每年相关司法解释出台的量也很大,如果对规定吃不透,就谈不上监督执行。为了快速适用新情况,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宋婷,一年内相继购置了近5000元的书籍和视频学习资料,研学民事行政法律法规,加快知识更新,很快就使自己成为该领域的行家里手。

  去年,流均镇某村村支书向淮安区检察院反映,原村干部与村委会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有不实的情况。原来,该村有大面积的水域可用于养殖,多年前这些水域被当时在任的8名村干部承包。后来由于招商引资,这些水域被收回村里,承包的村干部每人因此获得了50余万元的补偿。原本此事已经告一段落,可是后来这些水域产生的经济效益,让这些村干部红眼了。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他们趁现任村支书带妻赴南京看病期间,伪造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要求二次补偿40余万元,并于当天恶意与现任村主任(也是其中承包人之一)达成虚假调解协议,最终法院确认作出由村委会给付违约金20余万元的民事调解书。

  接到反映,宋婷很快意识到这个案子有蹊跷,“按照程序,这些村干部完全可以在村、镇两级调解,没必要一开始就起诉;此外,原被告达成调解的时间也短得不合常理。”在即将扣划近20万元补偿款的关键时刻,宋婷果断向法院发函,要求中止发放。该案件办理期间,正值酷暑,考虑到群众出行不便,宋婷常常驱车百余公里,亲自上门了解情况。

  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她现场走访,找群众了解鱼塘背景,精准收集证据,最终让这几名村干部炮制的虚假诉讼案件得以揭露。

  优异的工作成绩,让宋婷获得了很多荣誉——淮安区委办、政府办评为“三八”红旗手标兵;民行条线业务竞赛科长排名第一;该科在全市民行年终考核名列第一,并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

  ——END ——

  编辑:段玥